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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最黑暗的一天!《工辅法》修正案,违章工厂永世占用农地,架空一切法律

发布于2024-04-18 来源:农讯网: > 综合资讯 作者:
导读: 农地最黑暗的一天!《工辅法》修正案,违章工厂永世占用农地,架空一切法律

被视为农地占用恶法的《工厂管理辅导法》(以下简称工辅法)修法草案,今(6)日首次送入经济委员会逐条审查,除了确定“特定工厂登记证”不设落日条款,亦即只要有临时登记证就可可持续营运,更放宽工厂申请限制,以往一级优良农地不得设立工厂,修正条文也确定取消。(新闻背景请点选这里)

草案内容另包含《工辅法》不受区域计划法、国土计划法、都市计划法、建筑法、农业发展条例等规范。立委林岱桦更提出多项附带决议,包含农地违法工厂可以自由买卖,用地变更回馈金只需缴纳百分之五等提案,今日虽于会中尚未取得共识,将继续朝野协商。

针对今日审查结果,环团表达强烈抗议,地球公民基金会专员吴其融痛批,“这根本是永久架空许多法规。”让政府失去可引导业者实质改善作为的空间。

摄影/段雅馨

《工辅法》送审,没前进反而更加放水

《工辅法》送审经济委员会,环团原本质疑的第28条之5(“特定工厂登记证”不设落日条款)、第28条之8(不受区域计划法、国土计划法、都市计划法、建筑法、农业发展条例等规范)都正式过关,让农地违章工厂取得永久居留权。

此外,林岱桦立委还提出许多附带决议,于今日委员会正式通过,包含为了“辅导农地工厂合法化”,在“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规则”中“一级优良农地无法申请作为其他事业用地支使用”之限制,也要放宽,意即让优良农地上的工厂,能有就地合法化的机会。此附带决议于会中通过,要请经济部会同内政部、农委会于两周内(2019.05.17前)完成相关法条修订。

更多放水附带决议,需朝野协商,环团表示悲观

林另提出其他附带决议,但未在会中取得共识,仍须朝野协商,包含:不需要在工厂方圆一点五米内做“隔离绿带”,等于是放宽工厂与农地之间的距离限制,让工厂和农地更靠近。但此附带决议尚未在会中取得共识。

而在第28条之9,林提议取消第一、二、三、六款(注一),意即,让农地违法工厂在将来可以做买卖。林也在第28条之10(注二),对于用地变更回馈金的部分,更提出了缴纳百分之五的提案。不过这两点在会中并未取得共识,将进一步朝野协商。

虽然此修正案还需经过朝野协商,仍未拍板决定,但地球公民基金会对于修法方向抱持悲观态度,因为能够逐条讨论、审查的时机已在此阶段结束,认为之后整体将往坏的方向走去。

立委提“资讯公开”、“滚动检讨”,环团:没意义

相较于其他放水提案,今日经济委员会也通过赖瑞隆立委提议,在第28之3加入“资讯公开”原则,规范应公布辖内新增及计有未登记工厂之名单,另外,立委蔡培慧在会中提出三年一次的“滚动式检查”的附带决议,去监督工厂的改善情形,最后于委员会会中修正通过为延长,改成五年一次的滚动式检查。

地球公民基金会专员吴其融表示,“滚动式检讨”并无意义,若没有明订一个期限的话,对于工厂来说诱因根本不足;而林岱桦所提出的那些放宽条件,只是让工厂更想留在农地上等著合法。

针对“工厂成为买卖商品”提案,地球公民基金会副首席执行官蔡中岳直言,“如果我不想经营工厂了,要嘛我就摆着不动,不然我就拿去卖,这样的话,谁还会想要合法化?”痛批这样跟《工辅法》的“管理”和“辅导”使其合法化的精神完全背道而驰。

地球公民基金会:永久架空许多法规

吴其融痛批,修正草案将允许2016年520之前设立的违章工厂,只要取得特定工厂登记就可无限展延,也不需走向地目变更合法化。再加上第28条之8的作用下,不受区域计划法、国土计划法、都市计划法、建筑法、农业发展条例等规范。

另外,第28条之10第二项第二款(注三)只要业者提供用地合法计划书,就可以进行地目变更。他痛批,“这根本是永久架空许多法规。”让政府失去可引导业者实质改善作为的空间。

地球公民基金会副首席执行官蔡中岳说明,违章工厂有的散落于农田间,有些是稍有规模的集中工厂。零星式的工厂因其会直接影响农业行为,不应就地合法;而集中工厂应辅导朝向合法化,但要转往工业用地才对。吴补充,这些法案让工厂十分容易就能“就地合法化”,而并非“迁往合法区域用地”。

环团:违规工厂整治遥遥无期,放任农工混杂

台湾农村阵线议题专员王章逸则从土地的观点切入。他表示,农地工厂最为人诟病之处,在于零星散落式的分布,使得污染难以控管,并增加工业废水污染农地的风险。《工辅法》施行近二十年,此次修正草案等不到违章工厂整治,只获得第28条之10的“就地合法”条款,一旦修法通过,摆明就是放任农工混杂的现象。

主妇联盟环境保护基金会倡议专员魏扬表示,蔡英文总统曾发表“食安五环”政见,其中“强化源头管理”阻止环境污染物进入食品供应链,则是此政策的第一环,若是此版草案通过,在源头控管将出现大缺口。

魏扬表示,政府应该集中管理农地工厂,并优先辅导中高污染的工厂必须迁厂或关厂,并明定5年的落日期限,绝对不能就地合法化,让食安未爆弹继续插在农地上。

污染类别由经济部决定,轮胎、沥青混凝土、金属铸造都是低污染?

环境权保障基金会首席执行官涂又文针对草案中对“污染类别”判定的漏洞解释,只要符合环保、水保、水利及消防法规,即可取得临时合法,更可在日后提出“用地合法计划”经核定后就地合法,“不过目前决定权只在经济部,没有环保署跟农委会去做相关认定。”

“低污染”或“中高污染”的判定,也是由经济部依照产业类别划定。若非属于“中高污染”的产业,就会被归类为“低污染”,不过有许多被归类为低污染的产业,例如,轮胎制造业、沥青混凝土、相关金属铸造业等,在实质上却是有中高污染的风险。她认为,在农地上有无污染情况、污染程度等判定,需要农政与环保单位一同参与,不能只由经济部说了算。

环团:草案通过为“农地悲剧”

经过经济委员会之后,吴其融表示,“除了第28之3的资讯公开之外,基本上是没有回应任何诉求。”他表示,若是民进党真的让林岱桦委员提出的提案协商通过,让农地成为可以自由买卖的一项工具与投资标的,“大概就会成为一个农地的悲剧了。”蔡中岳也表示,除了资讯公开之外,基本上都是“打脸”过去所有的诉求。

而在第28之13当中的“公民诉讼”也保留进朝野协商,今日的委员会,比原政院版本草案还要糟糕,呼吁不能让林岱桦立委提出的提案与附带决议协商通过。

蔡中岳也说明,现况下的《工辅法》并不是没有辅导,但就是因为政策制定错误,才会导致九成的工厂没有任何改善,而现在推出的此修正草案,只会更加降低工厂转向合理化、合法化的诱因而已。他也补充,因为工厂散落在居民农地的情况普遍,要求《工辅法》必须资讯公开,并且要有一套民众诉讼的机制,让民间自行就能够提出监督。

地球公民基金会、台湾农村阵线、主妇联盟环境保护基金会、环境权保障基金会等环团联合本于今(6)联合提出四点诉求。“特定工厂登记”明订落日期限,并辅导中高污染工厂迁厂、关厂于五年内落日;《工厂管理辅导法》应纳入“资讯公开”、“公民诉讼”条款,让民间有管道得以自救;《工厂管理辅导法》纳入优先迁厂辅导、集中式管理的优先条文;污染业别认定、农地工厂可就地合法业别认定,应由环保署与农委会主责认定。要求政府正式农工混杂问题,制定一个长期且根本解决问题的政策。

苏宣示“安心拼经济,临登违章工厂有条件就地合法”,环团批大放水反对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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