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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河南自建山寨“市政府”的她,出狱了

发布于2024-04-19 来源:农讯网: > 综合资讯 作者:
导读: 在河南自建山寨“市政府”的她,出狱了

一名农妇为维权自建“市政府”,任命了几个“人民代表”,做了“公章”,还公开面向社会招聘“公务员”,有数名大学生寄来了简历...

甚至现在,她已刑满释放,偶尔还会有村民来找她帮忙维权,他们仍相信“张海新中央有人”、“印章是有用的”,觉得她入狱是冤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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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新在她的“办公室”写材料。新京报记者 唐爱琳 摄

48岁的农妇张海新的出租屋,位于河南省邓州市一条胡同里。

这是一间约40平米的门面房,布满油渍的热水壶、电饭煲胡乱摆放在一台弃用的冰柜上;剥落的墙面呈现出水渍般的灰黄色;墙上挂着一幅因老旧而发黄的河南省地图。

这里是张海新一家五口的居所,也是她的糖干果批发生意门店。

同样是在这里,3年前,因土地纠纷上访数年的张海新宣布成立“邓州市人民政府”,下面暂设三个乡镇“政府”,并分别刻制“公章”,撰写、下发盖有“邓州市人民政府印”的文件、公函、任命通知书等20余份。

“政府”服务的对象,都是和张海新一样因土地问题上访的农民。

“山寨人民政府”不但存在了数月,还公开面向社会招聘“公务员”,有数名大学生寄来了简历。

因给开发商下发“停工公函”而被后者识破,2013年11月,张海新等人被邓州市公安局刑拘,后因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张海新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2015年11月28日,张海新出狱。

在重获自由的大半年时间里,她继续就失地农民的土地纠纷问题写材料上访;她承认被指控的所有事实,但不认罪。张海新认为,伪造公文是出于保护农民耕地不被侵占的无奈之举。

这个皮肤偏黑、矮胖的农妇,时常激动,声音不自觉提高;经常把“代表”“人民”等词挂在嘴边;说到“贪官”“腐败”时,会骂出脏话,或气得说不下去。

在辩护律师高承才看来,张海新坚信法律,“却只懂法律的某一部分”。

这是农妇张海新自我认可的武器,也是她的悲剧之源。

世界,变了

服刑两年之后,张海新的世界已经变了。

在服刑的日子里,大儿子吴洋承担起照顾10岁弟弟的任务,也因此和相恋2年的女友不欢而散;原本在读大一的女儿吴楠,则迫于经济压力辍学回家,“家里人跟失了魂似的”。

“啥都没有了”,张海新觉得把家人坑苦了。小学四年级就辍学的张海新,一直盼望子女们能够读大学。

▲张海新出租房内物品摆放凌乱,这也是她的“办公室”所在地。新京报记者 唐爱琳 摄

被判刑,也减少了她在村民中的威信:很多村民开始跟张海新保持距离,怀疑她中央是否真的有人。他们觉得,她只会写材料往上寄,一点事都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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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月前,有村民找她反映问题,她召集了出狱以来的第一次“蒋庄集体经济组织”会议,仅20余人出席——这是到场人数最少的一次;她先前任命的五个代表,只有两人到场。

“蒋庄集体经济组织”,是张海新入狱前成立的、以土地确权为目的的“组织”。

张海新的忠实追随者、同案入狱的马香兰向张海新抱怨,“一点威信都没了”。

张海新并不觉得失落,认为这是“农民法律意识淡薄”。

与张海新有过债务纠纷的原村支书吴振德提起张海新,很不屑,“她不是自己建了个政府吗?都判刑了,谁还相信她?”

吴振德认为张海新“神经有问题”。

现在,偶尔还有蒋庄六组的村民来找张海新帮忙维权,他们仍相信“张海新中央有人”、“印章是有用的”,觉得她入狱是冤枉的。

他们多是一些上访多年或者不熟悉上访流程的农民。

张海新刑满释放后,有村民向她抱怨:“你不在,都没人管维权,其他人说不会说,写不会写。”

7月27日晚上,邓州蒋庄六组村民陈付芝来到张海新的出租屋内。她家的5亩花生地被征用,与村上交涉无果,请张海新帮助维权。

听完陈付芝的诉说,张海新语气坚定地:“我已经上报中央。”

事实上,张海新只是把陈付芝的信访材料寄到了北京。

陈付芝听完说,“那我们再等等。”

代表

在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这件事情之前,张海新只是一个普通的农村妇女。

她出生在邓州市蒋庄村,是7个子女中的老四,家里穷得只有几张床,一年到头都没吃过细粮。

因为交不起学杂费,张海新在小学四年级辍学。

1987年,张海新和丈夫吴振田结婚,他们先后开过小磨油作坊、饭店。1996年,丈夫南下广东打工,近20年来,都很少回家。

在村民和女儿看来,张海新好强、泼辣。丈夫南下后,张海新一个人在村边开了一家饭店,经营胡辣汤、油条、包子、家常菜等。饭店在249省道边,她一个人进货、下厨、接待来自各地的司机。

当时的村委会去吃饭,经常赊账。

张海新找村支书吴振德讨债,讨不来。于是,在村里修路修到她家门口时,她拦着工人不许动工,要求“先还饭钱再修路”。

这件事情,让村民觉得张海新“不畏权势”。

▲张海新经常看书学习。新京报记者唐爱琳 摄

2007年9月,为了督促在邓州城区读书的女儿学习,张海新关掉饭店,举家搬到邓州市,在一个胡同中找到一间出租屋,开始摆摊卖糖干果。

村里的一场土地纠纷,改变了张海新的命运。

张海新所在的蒋庄村六组有8亩土地,原来是养猪场,村里在2009年分给五组一吴姓村民建厂房以偿还村委会的外债。

六组村民认为这8亩地是本组集体土地,只是借给村里养猪,而村委会则坚称是村集体土地,现在给吴家建厂房没问题。双方争执不下。

六组村民希望找一个带他们告状的人,他们很快想到了“有能力”、且在城里住的本组村民张海新。

2009年春天的一个下午,蒋庄村6组的村民来到县城找张海新求助。

那个下午,张海新同意当代表和村委会“死磕到底”。送走村民,她转身去新华书店买了本《信访条例》开始自学。

从2009年4月开始,她带领6组村民们先后到邓州、郑州以及北京等地上访。

村民陈付芝说,每次去北京上访,车票钱、食宿费用都是张海新出。为此,张海新家债台高筑,入狱前已欠债20多万元。

上访之后,8亩养猪场土地始终没有动工,张海新在六组村民中树立了威信。村民觉得张海新很厉害——能言善辩、泼辣、嗓门大,能在北京找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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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

此后,不光是养猪场的事儿,有其他土地纠纷的村民也来找她,甚至还有些家长里短的琐事。

张海新来者不拒,她逐渐不再做家务、卖糖干果;那些年,邓州胡同中的那间出租屋门庭若市,最多时,一天要接待十几个人,“一天都没停过”。

蒋庄距离邓州约20公里,全村4000余人,男人多半出去打工,妇女留在村里,承担着种地、照顾老小等劳动。她们多半没上过几年学,遇到土地纠纷,她们大都不知如何处理,不少人连上访的地方都不知在哪。

2011年9月,张海新在蒋庄村有争议的那8亩地上,召开了村民小组会议,提议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蒋集体经济组织”。

这是一个以土地确权为目的的“组织”,因上访程序只允许5个人做代表,“组织”设立5名代表。村民选她为“组长”,在“组织”内,实行一票否决制,开会一事一议。

张海新回忆,当年,这个”组织“很壮大,成员大约有50-60人,多数为六组妇女,年龄大都在40-70岁之间。

按照张海新的说法,她意图通过该组织绕过蒋庄村委会,好进行土地确权。

土地确权需要乡、县、市级等各部门盖章审批。他们多年信访,都没能盖上章。

2011年10月的一天,从北京上访回来的张海新带回一个印章,上面刻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蒋集体经济组织专用章”。

那是一个直径如水杯底大小的圆章,红柄金字。张海新和村民说,“这是中央给的,备过案了,有了这个章,我们就能把土地确权到户。”

村民对这个金灿灿的印章充满敬畏。

张海新也对印章倍加珍惜:怕包里沉重的材料会压坏印章,张海新从不把印章放进包里;即便包了几层纸,坐车的时候,张海新也将印章拿在手里。“要是掉了一个字咋办。”

“千万不要做违法的事”,看到张海新拿出印章时,66岁的维权伙伴刘金兰对张海新说。

张海新向她保证:“我知道”。

▲出狱后,好友刘金兰对张海新说,“以后千万不要再做违法的事。”新京报记者唐爱琳 摄

时隔4年,张海新说,那个印章是在北京地摊刻制的,“备案”是指她将信访材料交到了中纪委信访办。“蒋”是“蒋庄”的缩写。

在张海新的指导下,2012年下半年到2013年夏天,“集体经济组织”的模式还复制到了另外两个乡镇,马香兰和王良双分别被“任命”为汲滩镇和高集乡的“人民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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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张海新“中央有人”的消息在村子里不胫而走,甚至传言她能与联合国搭上线。

张海新曾召集六组村民开会。会议记录显示,2013年6月20日,他们在“养猪场东北角”开会,发言内容写道:把村里土地确权案发到了《联合国早报》,揭露腐败分子犯罪事实。

事实上,《联合国早报》为《联合早报》,她只是在《联合早报》网站举报栏里添了一些材料。

“《联合早报》与联合国当然有关系,不然怎么敢叫‘联合’呢?”

印章

一发不可收拾,从街头小广告摊位处,张海新陆续刻制了包括“邓州市人民政府印”在内的乡镇、市级印章十几枚。

2013年,张海新在她的出租屋里宣布成立“邓州市人民政府”。

“组织”很快给在养猪场上建房的吴家下达了停建通知——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听候处理。

“组织”还给村里其他违规建房的村民下了停建通知。很多村民找张海新说情,甚至有人提着水果登门拜访。

在几个月的“办公”期间,她共受理了文渠乡、高集乡和汲滩镇共274户农民的承包证申请资料。

“政府相信章子,我也相信章子。”在张海新的意识里,“章子是一个单位的标记,意味着法律责任和规范。”

张海新对于印章重要作用的认识,可以回溯到2005年为女儿上户口时。

她的女儿是超生的孩子,没有派出所的印章就无法上户口,那是张海新第一次意识到公章的重要性:“管用”。

几年后,当张海新将填写完整的土地确权申请表拿到农业部信访办,再次被提醒:不盖乡、镇、市政府的印章则不受理。

张海新对于印章执着,在那本《河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用教材公共基础知识》书中也有体现,她只做了关于“公章公文”的课后练习题。

在“公文公章”一节中,一道选择题为:

公文上可证实作者合法性、真实性以及公文效力的标识有:

A文头 B签发人 C印章 D签署

张海新以前做过这道题,记者再次询问时,她选择了签发人和印章。得知正确答案是印章和签署后,张海新问什么是“签署”,“我们只盖章,不签名”。

▲张海新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蒋集体经济组织专用章”。新京报记者唐爱琳 摄

2013年11月,她任命的“汲滩镇人民代表”马香兰给一个项目的开发商下发“停工公函”,被后者识破并报案。马香兰被抓。

三天后,张海新在出租屋召开了一场紧急会议,商讨营救马香兰的方案。执法人员赶到,带走了张海新和她任命的高集乡的“负责人”王良双,警方查缴了十几枚印章以及各种文件,装满了一辆面包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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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

庭审时,张海新承认所有事实,但不认罪。她认为,伪造公文是为了保护农民耕地不被侵占的无奈之举。“为人民服务,我有啥罪?”

在辩护律师高承才看来,张海新坚信法律,“却只懂法律的某一部分”。她扛着学到的“民主自主”“为人民服务”“权力来自人民”等旗帜,为自己“辩护”。

刘金兰也坐在下面,看到张海新戴着手铐,忍不住落泪:“大家都相信她、指望她,谁能想到她进去了。”刘金兰知道张海新平时看法律书籍,没想到她犯这样的“低级错误”。

因伪造公文罪,张海新被判2年,马香兰和王良双分别获刑10个月和8个月。

王良双回忆,庭审休息时,张海新曾感慨:要是不发停建通知,也许不会招惹这些是非。

监狱生活,成为张海新人生短暂的休止符,甚至成为她现在怀念的生活。

“要是早点来坐两年监狱多好。”对于张海新而言,监狱像是一所好的大学。那里的警官素质很高。他们兢兢业业,冬天下雪时拿防滑草甸子铺在路上,夏天浑身是汗还坚守执勤岗位;每有冲突时,警官都会耐心疏导。

在狱中,警官用网上的称呼打趣她“英雄”;监区区长给张海新过了一个生日,她见到了至今为止最大的蛋糕。400多名学员被召集到会议室,蛋糕上面写着“生日快乐”。

监区区长问张海新:今天你生日,快乐不快乐?

这让张海新非常感动,她愣了一下:快乐。

事后,张海新写了两篇文章怀念这个生日:《有意义的生日》《难忘的生日》。

七一建党节当天,监狱组织学员们看了一天央视新闻。张海新有些激动,她看到共产党“一心一意为人民”。

她把自己与新闻中的人物做了对比,曾经交过入党申请书的张海新开始有点失去信心,“出去没资格入党了。”

在监狱中,她还琢磨明白,不应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蒋集体经济组织专用章”的印章上,将蒋庄缩写为“蒋”,因为是“老蒋的蒋,加个‘庄’字比较好”。

▲张海新以“集体经济组织”名义发给蒋庄村民吴家敏的公函。图片来自网络

“疯狂的地步”

最近几天,女儿吴楠用绝食的方式向张海新表达抗议。吴楠曾经憧憬,母亲出狱后不再维权,一家人“好好过日子”。

为了维权,这个家庭已经欠债20余万元。他们拖欠了5年房租;因为复印材料,欠了复印店几万块钱。

但在张海新的设想里,“蒋庄集体经济组织”,将会一直存在下去。

一个月前,张海新向中央六部委寄出了申诉材料,要求把“中华人民共和国蒋集体经济组织专用章”、“文渠乡人民政府印”等5个印章“退还给人民”。她坚信,这些印章都是“真的、有用”。

不过这一次,她没有申请要回“邓州市人民政府印”,她打算只做乡镇一级的。

同时,她正在琢磨找一个“继任者”,她希望“继任者”是个男性,要有号召力,要会说会写、办事快、品性好,要经得住考验,最重要的是,这个人要“听我的,我领导他。”

让张海新充满信心还有一件事,出狱后,她拿到了那8亩养猪场土地的政府批复。这份文件名为《邓州市人民政府土地权属处理决定书》。

决定内容:争议土地(养猪场)的所有权归蒋庄六组村民集体所有。印章为“邓州市人民政府”。

这是张海新带领村民最初为之争取的批复,也是将张海新卷入纷争的原因。

“要是早点拿到,我也不至于坐牢。”她拿着这份文件,一路哭着回家。

但张海新说,村委会一直未执行该决定。她决定维权到底。

吴楠时不时会和母亲爆发激烈的争吵。“别告了,再告我给你把材料烧了。”她觉得母亲已经到了“疯狂的地步”。

她和哥哥每天在家里轮流看着母亲,以免“再出乱子”。

争吵之余,吴楠会怀念逝去的2009年:母亲拉着架子车,在租住的胡同口摆摊卖糖干果。放学回家后,能吃到母亲准备的饭菜,生活“有奔头,有干劲”。

从张海新的出租屋出来,走过一条狭长的胡同,来到大路上,十字路口对角线的位置就是邓州市人民政府。它距离张海新的出租屋仅200米。

7月29日,张海新将记者送到路边,她指着政府大楼说:“那个,就是邓州市人民政府”。

新京报记者 唐爱琳 编辑 苏晓明 校对 郭利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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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首发自新京报公众号“剥洋葱peo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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