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植物油调查业者反弹食药署:目前产品不下架是否含反式脂肪需到场稽查
新竹市政府针对六大品牌的植物性酥炸油进行检验,发现含重金属铬以及反式脂肪标示不实,今天下午食药署召开记者会说明,参考美国卫生部的食品背景值调查,新竹市府检验的七款植物性酥炸油的重金属铬含量“应该是正常状况”,而反式脂肪标示不实的部分,食药署认为需要进一步到厂稽查,才能判断是否有标示不实的情况。
今天下午植物油制炼工会同业公会发表声明反驳新竹市府的检验结果,认为反式脂肪标示与重金属铬含量这两项都未违法。植物油制炼工会同业公会认为,未经过氢化产生的反式脂肪,可标示为零,是依目前的食药署规定,而新竹市府检验出的植物性酥炸油的反式脂肪,都是未经过氢化程序,因此标示为零是依法办理,而非标示不实。
辅大餐旅系兼任讲师文长安则认为,植物性酥炸油中的重金属铬含量,需要进一步判断是六价铬或三价铬,单以含有0.03ppm重金属铬为指标要求业者下架,“是有点不合理”,而在反式脂肪含量标示的部分,他认为若每100公克超过0.3公克就应该标示,若同步检验出反式脂肪与乳化剂,更有可能判断为检验反式脂肪为人工制程所产生。
食药署:今年七月正式实施反式脂肪量超过0.3需标示 七月前若非氢化处理则免标示
在反式脂肪的部分,食药署去年四月十五日公告的“包装食品营养标示应遵行事项”提到,反式脂肪得以零标示的条件为:“每100公克食品内所含总脂肪不超过1.0公克;或每100公克食品内所含反式脂肪量不超过0.3公克”,此遵行事项在今年七月起正式实施。
食药署食品组副组长薛复琴解释,在新制的遵行事项实施前,业者贩售的植物油若未经过氢化过程,可不用标示反式脂肪含量,因为植物油中的反式脂肪,可能来自于部分氢化过程或精炼时脱色、脱臭制程,也有可能天然存在于食品中,检验方法无法区别反式脂肪是天然存在或加工过程所产生,还需要配合实际到厂稽查。她强调,新竹市的检验结果,还需要配合实际到场稽查,才能判断反式脂肪是否标示不实。
植物油制炼工会同业公会认为,未经过氢化产生的反式脂肪,可标示为零,是依目前的食药署规定,而新竹市府检验出的植物性酥炸油的反式脂肪,都是未经过氢化程序,因此标示为零是依法办理,而非标示不实。
辅大餐旅系兼任讲师文长安则认为,不论新旧制法规,植物性酥炸油的反式脂肪含量若每100公克超过0.3公克就应该标示,不过若要进一步检验反式脂肪是否为人工制程所产生,可同步检验反式脂肪与乳化剂,若两者都有,比较能断定反式脂肪为人工制程产生。
重金属铬目前未定食用油标准值 专家:应说明是六价铬或三价铬?
在重金属铬的部分,植物油制炼工会同业公会认为此次植物性酥炸油检验出的重金属铬的含量在0.03到0.04ppm间,低于环境背景值,并没有安全疑虑。对此食药署食品组副组长薛复琴表示,台湾并无针对食用油订定重金属铬的标准值,参考二○一二年年美国卫生部针对各类食品的背景值调查,总铬平均含量介于0.02到0.52ppm之间。以此来看,新竹市政府检验的植物酥炸油的重金属铬含量介于0.03到0.04ppm间,“应该是正常状况”。
文长安则说,重金属铬分为六价铬与三价铬,三价铬是身体所需要的,对于血糖代谢有帮助,但人体不需要六价铬,因此需要进一步区分该次检验油品中的重金属铬属于哪一种。他认为,植物油验出0.03ppm的重金属铬,要进一步看有没有动物油的反应,如果单以含有0.03ppm重金属铬为指标要求业者下架,“是有点不合理”。
对于新竹市府要求相关产品下架的措施,食药署认为,中央不会要求相关产品下架,不过若地方政府依据法令从严执行,中央不会干预。
新竹市卫生局:呼吁业者针对标示不实做改正 目前不用下架
新竹市卫生局今天傍晚表示,在反式脂肪标示不实的部分,虽然“包装食品营养标示应遵行事项”提到的“每100公克食品内所含反式脂肪量不超过0.3公克”规定,在今年七月起才正式实施,不过呼吁业者注重标示不实的部分做改正,目前新竹市并没有要求下架的措施。
在植物性酥炸油的重金属铬含量部分,新竹市卫生局认为目前食药署尚未公告法定容许量,盼食药署尽快研议重金属铬容许量,让地方卫生局有所依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