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基改食品原料全都露散装食品分三阶段至2018年全面落实标示
*编按:撰文此时,卫福部长蒋丙煌允诺研议此三项法规是否能提前于2015年6月实施。
文/陈儒玮(校园午餐搞非基行动团队成员)
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于日前(12/22)公布“包装食品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标示应遵行事项”、“食品添加物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标示应遵行事项”及“散装食品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标示应遵行事项”等三项法规,主要是依据自今年年初通过的《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中第二十二条第三项、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第九款、第二十四条第二项及第二十五条第二项针对基因改造食品原料的管制范畴,将自2016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同时,食药署也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将废止“以基因改造黄豆及基因改造玉米为原料之食品标示事宜”之法规。
下文以简明表格说明,一年后即将上路的基改食品标示新制对你我的生活将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1.基改全都露,只要使用基改食品原料或添加物就需标示。
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中规定,食品若“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第二十二条第一项第九款)与“含基因改造食品添加物之原料”(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第九款)应于容器或外包装明显标示;也因此,“以基因改造黄豆及基因改造玉米为原料之食品标示事宜”之法规将正式走入历史。
简单来说,2016年起只要食品只要使用任何基改食品原料或添加物,不论其重量是否达到产品总重5%的比例都需标示“含基因改造”,不局限于目前规定中的黄豆及玉米基改原料。不过很可惜的是,高层次加工品(如酱油、沙拉油、玉米油等等…)目前未纳入强制标示范畴。

基改食品的风险目前至今仍未有定论,但政府应在面对可能的危害时采取预警原则,在食品追溯追踪系统及基改货号分流制度建立之后,尽速全面落实基改食品标示,保障民众的食物知情权及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