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管法草案三读通过,指定产品需标示主成分所占百分比
上下游新闻市集今年1月踢爆“米粉没有米”震惊社会,立法院昨天赶在本会期最后一天,晚间十点多,三读通过<食品卫生管理法>修正草案:未来经中央主管机关规定的产品,必须标示主成分所占百分比,违者可罚3万到300万元罚锾。
此外,针对工业原料流窜食品界,在食品添加物的标示,修正草案规定:未来以功能形式如乳化剂、膨胀剂等标示,要再加注使用的化学原料品名;但具体规定,要在施行细则中订定,能否全面落实仍有待观察。
三读条文也确定增设“毒淀粉条款”:明确规定“添加未经中央主管机关许可之添加物”就是违法行为。相关行政处分与刑责也大幅提高:掺杂非法添加物的行政罚锾从最高600万,修正提高到1500万;若有民众因此致死,添加者的刑责由最高7年有期徒刑,修正为可处无期徒刑,最高并科罚金由1000万元,倍增到20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