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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处方笺制度农委会与农药业者拔河

综合资讯 作者:农讯网 阅读 0

蔬果农药残留问题,一向是消费者的健康隐忧。农委会为促使农民合理用药、减少农药残留问题,正致力推动“农药处方笺”制度立法,拟修正《农药管理法》中关于农药登记、贩卖、使用相关条文。农委会农业药物毒物试验所所长费雯绮表示,今年已经举行多次座谈会,“正在与农药业者拔河,”希望能用法规匡正农友用药习惯,减少农药残留问题。

农委会为辅导农民建立正确使用农药观念,在2007年以“先教育、后处罚”原则,修订《农药管理法》,增列“主管机关应对使用农药者‧实施安全用药教育,使用农药者拒绝教育或再次违反者,依本法处罚之”及“加强田间农作物及集货场、果菜批发市场农产品之残留检验及管制等措施”,希望全面降低农药残留、保障食用安全。

现行法令无法落实管理农药残留监测

但自从2007年修法后,农药管理工作并没有显著改善,甚至相继爆发多起蔬果残留农药、流入市面新闻。监察院前年调查认定,田间农药残留监测机制成效不彰,未能及时反应农药检验结果,对于不合格蔬果不得采收的规定,也没有落实执行。

根据监察院调查报告指出,主管机关进行农药残留检验分析,约需1周至3周,若依法执行田间与集货场蔬果采样、运送、检验及完成检验结果,将不合格结果,通知给生产者,平均约需20个工作天。但在这20个工作天内,多数蔬果都已出货上市,检验结果尽管出炉,但早已经果去楼空,甚至被消费者吃下肚。监察院认为,前述修法内容,没有考量农作生产节奏,导致检验工作出现“时间差”,根本无从解决农药残留问题。

“推动处方笺制度立法,让农民养成正确用药观念,才是最根本的解决方式。”费雯绮指出,在农药处方笺制度下,农药厂商必须取得执照,在处方笺上清楚胪列出推荐用药、使用在何种作物、用以防治何种病害,农民也亲自在处方笺上签名,“万一出现农药残留,才能抓到究竟是业者乱卖、还是农民乱喷。”既可厘清农药残留责任归属,也可加强生产端的农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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