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抓蛇捕蜂到穿山甲出车祸,野保业务砍钱缺人怎么做?
“捕蜂抓蛇”该由消防局还是农政单位主责近日引发争议,但不论蛇、蜂或是其他野生动物,都是属于“野生动物保育业务”,据台湾动物社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动社”)调查估计,全国有关野生动物通报案件每年平均 22,517 件以上,每天至少有 61 件通报案件,“人与动物冲突”(例如捕蜂捉蛇)每年共 13,350 件,占全部数量的 59.3%;而“救伤”案件每年7,843 件,占全部的 34.8%
野生动物保育业务逐年增加,但中央及地方经费却逐年大幅删减,林务局从96年度决算的两亿两千多万到105年度决算经费只剩一亿一千七百多万,全国负责野生动物保育业务仅39人,九成县市负责人力仅1至2人。
动社批评,政府长年便宜行事,将需高度专业处理的工作,放到消防队员身上,即使回归农政主责,也是由地方政府委外处理,甚至委托保全公司负责,因缺乏专业的训练与设备,以致常发生人或动物伤亡的案例,呼吁政府应全面提升野保业务规格,保障动物福利。

动社呼吁政府修野保法,提升野保规格
另外,野生动物的处置、捕捉、医疗、野放或收容、安乐死等各个阶段,都没有完整规定,像是动物送至医疗单位后,判定无法医疗是否会执行安乐死?由谁决定?动物经医疗痊愈后,谁决定野放?是否针对委外收容机构稽查?后续追踪委外收容动物?陈玉敏表示,这都应该制订程序,保障动物福利。
动社呼吁政府修订野生动物保育法,增加野生动物通报、救援、医疗、安置、野放、安乐死的法源依据;宽筹经费与人力,提升保育行政层级;制订野生动物救伤标准作业程序,与动物福利规范,定期举办专业训练;建立全国通报案件数据库,野生动物通报之记录与保存,应标准化;针对“补蜂捉蛇”业务,农委会应订定执行纲要或SOP,包括捕捉方式、工具、及后续处置、野放、动物福利及人员安全规范,教育训练等。
陈玉敏表示,野生动物保育刻不容缓,如果未来回归县市政府处理,地方却没钱没人,这都是政府长期漠视造成,希望政府能够重视不要再摆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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