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犬病米格鲁实验惹议,动保团体吁检讨实验动物制度
农委会计划用14只米格鲁进行狂犬病疫苗实验,引发部分民间团体及兽医反对,农委会前天紧急喊卡。动物社会研究会昨天表示,台湾每年实验动物有一千多万只,但缺乏独立的计划审查小组,实验单位球员兼裁判,农委会除了该讲清楚这次狂犬病实验的必要性,也要修改<动物保护法>,全面检讨动物实验制度。
动物实验机构球员兼裁判
药品或疫苗上市前,多数需做动物实验。根据农委会统计,民国91到99年期间,台湾实验用动物总计一千多万只,八成为啮齿类(白老鼠),其次为鱼类,犬猫则有四千多只。
但动物社会研究会主任朱增宏指出,台湾动物实验管理,从计划审核之初就有问题,动物实验单位虽然须提出申请书,详述实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人道终结等等实验细节,但审核者却是机构内部人员,等于是球员兼裁判。
动物社会研究会主任陈玉敏表示,英国的实验负责人员、实验机构、设施,都必须向其内政部取得证照,每年至少接受一次查核;台湾目前共有200多个动物实验机构,但几乎没有实施“计划核准后的监督”,农委会也没有专责的动物保护检查员,每年只根据书面资料,轮流查核40间,严重影响动物福利,例如兔子是群居性的动物,却被单独关在笼中,“动物实验是必要之恶,但不能成为浮滥之恶。”
对此,农委会动物保护科科长林宗毅表示,英国是全世界动物实验法令最严格国家,台湾参考美国制度,起步较晚。农委会也发现,小型实验机构较易出问题,未来小型机构将委由台湾大学进行实验;近日也会公告新的实验动物照护委员会或小组管理办法,加强督导实验人员及监察机制 。
动物社会研究会主任陈玉敏拿出一张张实验米格鲁照片,质疑实验机构独立性不够,何时该安乐死、注射镇定剂都没有明确规范(摄影/林慧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