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再验出二甲基黄豆干与豆皮两件均来自桃园市
台北市政府卫生局成立专案针对豆制品(豆皮、豆干、豆腐)及菜脯进行抽验,检验二甲基黄及二乙基黄,采样20件产品中有2件验出二甲基黄阳性,分别是1件在大安区和平东路2段“东华豆腐店”贩售的豆皮以及1件在信义区吴兴街89号摊位贩售的豆干,两件均来自桃园市。台北市卫生局已要求下架,并移请桃园市卫生局追踪裁罚。
台北市卫生局指出,二甲基黄为一种酸碱指示剂,常见于工业用之油溶性染色剂,非我国允许使用之色素。另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于103年12月24日公布台南市芊鑫乳化剂中检出“二乙基黄”工业染剂,结构与二甲基黄类似,多添加于蜡油、印刷油墨、塑胶制品中,两者皆不得使用于食品。
参照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15条第1项规定,使用非法添加物二甲基黄,依同法第44条可处新台币6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罚锾,另依同法第49条致危害人体健康者,可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8,000万元以下罚金。
台北市政卫生局统计,截至目前为止卖场下架德昌、黄大目问题豆干产品数量共计232万9,292件,24万8,307.75公斤。卫生局将持续监督抽验市售食品品质,确保问题产品未于市面流通,另针对查察现场依食品良好卫生规范准则稽查,并辅导业者符合卫生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