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基改食品货号分流立委要求食药署明订“饲料级黄豆”不得食用 综合资讯 发布于 2026-09-28 作者:农讯网 阅读 0 Share778 +12 Tweet EmailShares 780除了大豆、玉米要进行基改、非基改货号分流之外,食药署昨(26)日公告输入食品F01规定新增64个项目,甜玉米、油菜、油菜子、甜菜等输入食品都将依照基改、非基改,分门编列货号,从货号开始,管理基改、非基改食品流向。 虽然黄豆已在2014年建立基改、非基改货号分流,但立委蔡培慧日前召开记者会,要求将进口黄豆按照食品级、饲料级进行货号分流,专门编列“食品级非基因改造黄豆”、“食品级榨油用基因改造黄豆”、“饲料级基因改造黄豆”、“饲料级非基因改造黄豆”货号。 此外,蔡培慧要求食药署进一步规定,“直接食用的黄豆”必须为“食品级非基改黄豆”,“限制食品级基改黄豆”仅供榨油使用,禁止“饲料级黄豆”作任何食用用途。对此,药署食品组组长潘志宽表示,依法经合法进口检验的黄豆,无论是否基改都是可以食用,仍需依法行事。 此外,郭华仁更指出,“基改黄豆也有嘉磷塞残留量偏高的风险。”前年食药署抽验进口黄豆嘉磷塞残留量时发现,有一半黄豆检出嘉磷塞残留量超过0.2ppm,“我们进口黄豆嘉磷塞允许值是10ppm,从标准看是合格的。”但国内生产毛豆的嘉磷塞允许值是0.2ppm,“以这样的标准看,有一半的饲料豆是不可以进口的。”确实有必要将食用豆、饲料豆在海关做清楚的分流。 “黄豆是台湾日常主食,食用食品级黄豆不应该是少数人的特权。”主妇联盟生产消费合作社理事黄淑德表示,食品级黄豆本来就是用在做酱油、纳豆、豆腐等制品,食用豆不仅是品种单一豆,也没有添加防腐剂、抗氧化剂、防虫防潮等药物。 “现在台湾向美国大量进口黄豆,又做动物饲料、又做榨油,一豆多用。”黄淑德表示,黄豆做为台湾主食之一,做食品的和做榨油、做饲料的黄豆货号应该要分开,“他的货号分流应该要很清楚。” 业者:愿意朝非基改方向努力,但需要缓冲期 台湾省豆腐商业同业公会联合会理事长苏汉城表示,过去豆制品加工以基改黄豆为主,但这几年消费意识抬头,非基改黄豆使用量也在慢慢增长,“我们愿意朝基改、非基改分流继续努力。” “‘非基改黄豆’是台湾豆腐产业的努力目标。”苏汉城表示,食品级黄豆所制成的豆浆、豆腐不论是食品安全、品质还是风味上都更胜一筹,“但我们需要很长一段时间的缓冲期!” 中华民国豆腐公会全国联合会理事长詹武雄也表示,目前只有营养午餐要求全面使用“食品级非基改黄豆”,至于便当工厂则没有强制规定,但要清楚标示基改、非基改。 詹武雄指出,若要规定“直接食用的黄豆”必须为“食品级非基改黄豆”.便当工厂恐难负荷成本,“若便当涨价,消费者愿意买单吗?” “食品业者会考量成本、市场需求后,评估要选择基改或是非基改。”詹武雄表示,目前已经有将基改、非基改的货号分流,只要标示清楚,消费者自己也会评估,“或许有人愿意掏钱买非基改,也或许有人觉得基改产品也可以,应该让消费者自由选择。” 食药署:黄豆食品、饲料货号分流需协调 但黄豆真的能像玉米一样,分成“饲料级”、“食品级”吗?F01规定中所指的玉米并非一般常吃的甜玉米,而是一般做为饲料、玉米油、玉米淀粉加工用途的硬玉米,几乎不会拿来直接食用;但黄豆则主要用在榨油、加工成豆制品,只有榨油完的豆粕,或品质不够好的黄豆才会淘汰作为饲料,两者运用途径不尽相同。 关务署副署长谢铃媛表示,“技术上可以做到食品、饲料级黄豆编列货号分流。”但重点是后端的货品认定、发证,还是要由食药署、农委会等食品、饲料的货品主管机关讨论是否有需要发证、编码,若确定要增列货号,关务署确实可以协助执行。 食药署主秘陈信诚也表示,区分货号在技术上可行,目前玉米进口货号已分流,但因饲料货号涉及农委会权责,需要农委会共同规划、讨论。 食药署食品组组长潘志宽则表示,依法经合法进口检验的黄豆,无论是否基改都是可以食用,仍需依法行事,如需修改需要更高层研议。 蔡培慧表示,目前想出来的“食品级非基因改造黄豆”、“食品级榨油用基因改造黄豆”、“饲料级基因改造黄豆”、“饲料级非基因改造黄豆”只是粗略构想,也可以只列“食品级”、不列“饲料级”,“一个月内请农委会、食药署、关务署等单位共同研商。” 黄豆饲料级?食品级?别再傻傻分不清楚(有图有真相之白话版) 台湾餐桌上的黄豆,有 90%是美国猪只吃的基改豆? Share778 +12 Tweet EmailShares 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