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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洋渔业怎么管?绿色和平杠上渔业署

综合资讯 作者:农讯网 阅读 0

台湾非法捕鱼恶名昭彰,去年遭欧盟“黄牌”处分,渔业署赶在3月底警告时限期满,赶紧制定《远洋渔业条例草案》,祭出严刑峻罚,违规渔船最高罚4500万,长期关注海洋的“绿色和平组织”虽肯定渔业署立法,但认为渔业署大部分只是回应欧盟诉求,渔获量、船只讯息、资源评估等等具体内容,都未明确指出如何对外公开,看不到永续海洋的目标。

因应黄牌,渔业署首订远洋渔业专法

台湾远洋渔业产值全年有500多亿,主要外销市场是美国和日本,欧盟只占了10亿,但黄牌具有指标性意义,若台湾无法改善非法捕鱼恶名,欧盟进一步发红牌禁止台湾输入,可能引发其他国家跟进。

上周四行政院通过《远洋渔业条例草案》,是我国第一部远洋渔业专法,共有47个条文,在《渔业法》的基底上,再明定未来所有远洋渔业渔船,都必须装设船位回报器和电子渔获回报系统,目前约有2成100吨以下的船只还没装设。

以往欧盟认为台湾对非法捕鱼的罚则太轻,此次也大幅提升,依照渔船吨位分成三级,500吨以上渔船,最高罚3千万,若低于非法渔产价值,则以非法渔产价值的5倍来罚锾。

农委会:请绿色和平直接跟我们谈

针对绿色和平组织批评沟通不足,渔业署副署长黄鸿燕不愿多谈,“这已经是过去的事了,不要再浪费时间回应。”他说,立法前就和产业团体沟通过,昨天也在高雄办说明会,之后会到苏澳、琉球等地和渔民多沟通。

至于透明度不足和其他相关建议,黄鸿燕则强调,渔业署一向相当透明,欧盟认为台湾法律太松,渔业署就想办法修严一点。他语带略带不悦地说,“请绿色和平不要一直透过媒体放话,坐下来和我们谈。”

挽救台湾渔业命脉 环团呼吁渔业署快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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