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阿河白白牺牲受苦台湾圈养展演产业管理漏洞如何补?
天马牧场不是个案,阿河的不幸遭遇凸显台湾现行法规对于圈养展示动物机构“动物园、生态农场、牧场、游乐园区业者”管理的大漏洞,不论是动物保护法、野生动物保育法,至今都没有规定展演动物业者必须申请执照才能营业。阿河事件凸显几大问题如下:
(1)阿河从何而来?从地方到中央政府,至今无法掌握!为何可以展示?若属非法展示,为何政府早已知情却迟未处理!
(2)对于“动物运送”,虽然动物保护法第9条第1项规定:“运送动物应注意其食物、饮水、排泄、环境及安全,并避免动物遭受惊吓、痛苦或伤害。”却无罚则,农委会虽已根据同条第3项要求,订定公布“运送人员讲习、动物运送工具、方式管理办法”,但仅适用于“家畜”,为德不卒!
(3)全台所有动物展演产业,包含公私立动物园及生态农场,其动物来源是否合法?种类及数量为何?交配、繁殖、贩卖与交换,目前毫无管理规范,县市与中央也无法确切掌握正确数据!相关业饲养的动物上千种,每一种动物的合理饲养管理为何?如何确保动物生命品质与福利?政府也未订定相关准则!
(4)政府如果允许业者动物展示,应要求业者具备医疗与危机处理能力,提拨歇业或停业时动物之安置、照养保证金。否则一旦动物伤病,业者没有能力提供适当的医疗与照护,就只能任由动物自生自灭,或是拿人民纳税钱替业者擦屁股!政府若未能事前规范管理,就不能两手一摊,将责任完全推给业者!
本会要求:
(1)现行针对展演动物之“动物来源、饲养、繁殖、表演展示、运输、交换赠与、买卖、安乐死方法、死亡申报、专任或特约兽医师”等,完全缺乏完整系统性规定(见附表)。为保障生态农场、牧场、生态园区等业者所饲养数量、物种繁多的动物福利。
本会呼吁立法院应尽速将今(2014)年12月24日经济委员会党团协商通过之动保法修正条文,包括增列展演动物、展演动物业者定义,展演动物业者应向主管机关申领执照始得经营,中央主管机关应定展演动物业管理办法等条文,完成二、三读,尽速公告施行。亡羊补牢!
别让阿河白白牺牲与受苦!
(2) 农委会应督促各县市政府,立即清查全台所有展演产业,包括“动物园、生态农场、牧场、游乐园区业者”,并登记场内饲养动物之物种、数量、来源、健康状况,制造清册以利后续管理。
(3)尽速订定公告特殊物种之“运送人员讲习、动物运送工具、方式管理办法”。针对体型过大、具危险或攻击性、需特殊设备之动物,订定其运送工具、时间与距离限制,保定与驱赶方式,运送人员训练与资格检核,随行兽医等规范。
最后,针对天马牧场现有其他动物物,台中市政府立即清查其数量、来源、健康状况,列册管理,执行动保检查,并上网公布。对于不适合台湾气候环境,或园区无法提供适当环境、符合动物需求之物种,应辅导业者转送适合机构收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