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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食品标示应以“全都露”精神可结合科技完整揭露

综合资讯 作者:农讯网 阅读 0

5月上路的新版《食安法》,要求业者必须标出全部的原料和添加物,例如泡面的品质改良剂,必须写出含偏磷酸钠、碳酸钾、多磷酸钠或其他化学成分,这几天却传出有业者认为消费者看不懂,透过“台湾国际生命学会”向卫福部建议,“不具功能”且含量小于5%的添加物或原料,不用全部展开。

台湾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秘书长、台大园艺系教授许辅,也曾收到厂商相关意见。他表示,业界认为全展开可能丧失独门配方,虽然卫福部食药署表明不需写出各项成分比例,但同行一看就可能知道如何调配。

许辅认为,目前卫福部只以原料“不具功能”、“含量极微”认定免标示,但何谓不具功能?含量极微到多少才没功能?通通没有明确的定义,一个一个看列举不完,因此业界希望订定明确的含量规范,或者标示展开不超过三层,例如咖啡是最末层,咖啡中的防腐剂、奶精是第二层,奶精中的乳化剂、油脂是第三层,乳化剂中的成分则是第四层⋯⋯如此类推一定标不完,所以应标到第三层就好。

他指出,国外确实有用含量来规范,食品成分在1%或2%以下免标示,但国外食品厂注重食安,大多自己买单方来调配,较无展开标示的问题,台湾人为了省事,常常会用上游调配好的复方,例如这次豆干消泡剂就调了色素和乳化剂。

食药署:只是听取厂商意见,仍以全标示为原则

对此,卫福部食药署代署长姜郁美表示,前一阵子确实曾召开会议听取厂商意见,主要是听取业者声音,制定相关的标示原则,但目前仍在搜集意见,“根据《食安法》,还是会配合全展开的原则。”若消费者看不懂,食药署会辅导厂商在其网站或食药署网站,增加各种添加物的介绍,教育消费者。

承办该会议的食药署食品组科长李婉媜则表示,其他国家有订定多少食品含量以下免标示,但受访时手头没有资料,无法提供。她强调,目前这部分尚不明确,只是听业者意见。

卫生局官员建议,QR code扫描添加物

彰化县卫生局长叶彦伯表示,关于食品成分与添加物的标示,他个人认为应该还是要坚持“全都露”的精神,至于呈现的方式上,如果因为包装空间的限制,导致揭露全部成分与添加物名称有所难度,可以适度结合现有的科技,例如使用QR-Code,让消费者利用手机扫描条码,上网阅读一目了然。

叶彦伯说,不管食品标示制度如何变更,重要的是不可影响到食安的管制目的,“食品资讯透明公开”这项大原则一定要维持。事实上他问过很多食品大厂,这些业者都表示可以做到食品成分与添加物的标示全都露,执行上也没有太多的难度。因此对业者来说,要求标示所有的食品成分与添加物并不难做到。

董氏基金会食品营养组主任许惠玉认为,标示可以讨论,该从严的从严,从宽的从宽,但不能以“消费者看不懂”为由,放弃全标示,“以前大家也不懂什么是味精、塑化剂啊,食安事件后就懂了,”消费者看不懂是卫福部的责任,应该加强教育,而非本末倒置。

食品专家则提醒,《食安法》第23条规定,“食品因容器或外包装面积、材质或其他之特殊因素,依前条规定标示显有困难者,中央主管机关得公告免一部之标示,或以其他方式标示。”这条是“口香糖条款”,因为口香糖包装太小难标示,但到底何种材质、面积多小才适用这条,主管机关应先有明确公告,不能单凭业者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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