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商蔬果验出多样农药残留,引发疑虑!
台湾绿色和平 8日公告去年底在连锁超市抽查的58项 新鲜蔬果检验 结果,在43项蔬果中验出36种不同农药残留。其中更有25件蔬果验出含3种以上不同农药,其中一件金枣则验出残留9种农药。绿色和平要求各家超市承诺杜绝生鲜产品中使用剧毒农药,并建立生鲜产品的追踪制度及监管措施。
绿色和平委托第三方独立实验室,于去年12月抽验超市所贩售的白菜、青江菜、高丽菜、白萝卜、柳丁、苹果、草莓等58项民众常食用蔬果,抽查地点包括6大连锁超商大润发、家乐福、全联、爱买、顶好与松青的8间门市。此次检验同时发现许多剧毒农药,如大润发韭菜与爱买芥菜样本中,验出农委会公告为“剧毒”的农药加保扶与欧杀灭;绿色和平也验出不得使用于叶菜类的新杀螨与得克利,却在顶好超商的韭菜与爱买的芥菜中验出。
多种世界卫生组织(WHO)制定为“高剧毒”的农药也在此次蔬果样本中检验出残留,其中不乏国内没有禁止使用,但欧盟已停用农药,如护赛宁、加保扶等。此外,家乐福贩售的韭菜,验出可能影响生殖系统的农药贝芬替含量超标达2.7倍。
绿色和平质疑即使残留农药未超过容许量标准,多种农药混和后所产生的“鸡尾酒效应”危害人体健康,风险恐超过单一农药中毒。
农药残留单项不超标 即使多项残留仍合法
多种农药残存会不会增加健康风险?农业药物毒物试验所副所长冯海东表示,不能排除可能性。
冯海东说,卫生署只针对单一农药残存分别制定标准,都是经过层层过滤,安全系数已放大百倍、千倍,订出来的标准应该没问题;只是,当多种农药混用,结果是否一致,国际间有不同的看法,也已进行相关的研究,国内类似的研究也已经起步,政府开始关注这种可能性,研究结果会纳入标准制定之考量。
据悉,农药使用必须经过农民提出申请田间试验,制定出安全采收量以及容许量,才会公告残存容许量;而在食品安全标准上,卫生署“残留农药安全容许量标准”只针对单一农药残存分别制定,即使蔬菜残存多种农药,只要每一种都不超过残存量,仍然是合法的。
以此次验出9种农药残留的金枣为例,因为种植面积小,目前尚未有规定的农药容许残存量,但因金枣属于柑橘类,因此适用柑橘类任一物种农药用量,例如桶柑。只是桶柑的利用方法与金枣不同,例如桶柑不吃皮,剥掉皮之后也许就没有农药残存,金枣却是整颗使用。未经相关的申请流程,很难有结论。
此外,残留9种农药不代表农民一次用9种农药,可能是从金枣成长的不同阶段各施用不同农药,而这些农药残留时间比较久,以至于到了卖场仍有多种农药残存。站在农民安全,最好能了解农民用药习惯,必要时提供辅导。
企业检验标准可加严 善用契约自保
此次抽验显示大型超市在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上亮起红灯。绿色和平农业专案主任蔡丝婷表示,食品安全是消费者的基本权益,超市应负起企业责任严加把关,制定完善的追溯系统与监管措施,在蔬果生产源头优先杜绝使用危害较大的农药,以保障消费者的食用安全。
知名连锁企业松青超市此次也抽验出两件生鲜蔬果农药残存,虽未必违法却重创企业形象。企划课经理陈水源表示,他们在产地出货前会先做一次“绿盾快速检验”确定没问题才会验收,这些农产品集中到五股PC厂,同样步骤会在做一次,确认符合标准才会进入展场。对于这次被验出有农药残留,陈水源表示,可能有些成分没办法在两次检验中被验出,之后会站在消费端再思考如何克服这个问题,“农民使用农药的情形实在太普遍了!”陈水源感到十分无奈。
对此,行政院动物植物防疫检疫局(防检局)植物检疫组农药管理科(下称农管科)表示,农产品检验方式分为两种,化学法以及生化法。化学法检验需花费较长的时间,但可以测出农药成分以及剂量,结果比较正确,为国家认可之检验方式;绿盾快速检验属于生化法,只能测出是否含有有机磷剂(Organophosphorus)与氨基甲酸盐类(Carbamates)两种具抑制神经传导之剧毒杀虫剂,速度比较快,但准确性不够,厂商只能用来自主管理,却无法作为检测证据。
然而根据监察院昨(8)日出炉的调查报告指出,长达20个工作天的农药残留检验分析,未能及时反应农药检验结果,导致农药检验出炉前,超过8成蔬果已收成,当中包括不合格的蔬果,而不合格蔬果依规定是不得采收的,却流入市面,成为国民餐桌上的饮食。为此,监察院通过对农委会提出纠正。同样被验出农药残存的顶好超商,行销经理简湘羚则表示,经选购上架的生鲜产品,都由供应商提出经国家认定之检验合格证明;物流中心每次收货时,必须再度确认检验报告才放行。此外,每天还会以随机抽样的方式进行文件核对,确认货品和合格证明是同一批货。
对于货物检出农药残留,简湘羚感到无奈,“这些检验文件都是国家认可的检验所做出来的”,他认为政府的检验把关要再加强。他举之前发生过的案例,进口的苹果虽通过海关检验,但仍被地方政府卫生局抽检出残留过量的农药。
“进口蔬果防检局只会抽批检验,除非有安全疑虑才会提高抽验比例,”农管科说明,最严重的甚至ˋ逐批检验。一旦通过抽验即能进入市场销售,进入卖场后,仍有卫生单位不定期抽验,因此是有可能发生即使通关,仍被验出不合格的食品,此时厂商就会依相关法令受罚。
对于几个大型超商都面临检验凸槌,农管科建议厂商特别是大型超商应与供应商订定契约,言明提供的产品需符合台湾检验标准,甚至可提供诱因,让供应商提供标准以上的产品,免得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违法;万一遇到检验不合格的情形,可依照民事要求履约或损赔。农管科举台南山区外销到日本的芒果为例,日本人很爱吃,价钱也卖得很好,但要通过日本海关,除了国内的检验标准,也需符合日本农药残存标准及相关规定,而这些都得事先做好准备。
卫生署农药残留 只考虑人体安全
其实,农药对农民的健康影响最大,消费者也会通过日常饮食接触到农药残留。即使长期接触低剂量药剂,都可能干扰内分泌、导致神经系统造成损伤,甚至增加致癌的风险。
此外,农药更造成生态系统的混乱,将好菌坏菌、害虫益虫无分别杀光。有鉴于此,绿色和平要求超市跑在政府之前,禁用农委会公告剧毒、WHO一级与二级毒性、生殖毒性,以及伤害蜜蜂等5大类农药是有道理的。
台湾目前有364种核准登记的有效成分,农管科表示,由这些成分制成粉剂或水剂等多项农药,其中有24种属于剧毒性成品农药。剧毒性农药在台湾并非禁药,只是管理强度不同,在容许量范围内仍能使用。剧毒性农药贩售与使用都有相关规定,例如产品必须置放于加锁之橱柜、贩售时必须详问购买者用途等。
所谓的禁用农药是指经公告,完全不能贩售使用的农药;大多数违法的情况都是用在未经登记使用的物种上,则属于不符合农药使用规定,上市前的农产品适用农用法规,一旦进入卖场,则视为食品,适用卫生署的食品药物管理法;此次绿色和平检验超商贩售的蔬果,则适用卫生署食品药物管局“残留农药安全容许量标准”。
进入食品药物管理局网页(http://www.fda.gov.tw/people_laws.aspx?peoplelawssn=1168&keyword=&classifysn=62)便能查询相关农药在食品的容许残存量,咨询服务专线人员表示,一旦进入到食品,农药残存容许量就只针对人类健康影响来讨论,并未顾及对其他生物的影响。此次绿色和平在蜜枣检验出益达胺(Imidacloprid)是杀虫剂,柑橘类的残留容许量是1.0ppm(百万分比)及达灭芬(Dimethomorph)是杀菌剂,其他类残留容许量是0.01ppm。
农民为了增加产量使用农药,但最终的目的是喂养人民,达到身体健康的目的。姑且不论用药之对错,国家既然制定农药残存容许量标准,应视为一道最低道德门槛,没有跨越这道标准的理由,反而应该尽量降低用药量,利己也利人。就像学生为了选择好的教育资源,即使60分为及格,仍奋力取得满分,台湾农业用药确实是该自我挑战,下次用药要减少,而非只是达到一个标准。而得高分的奖励,则需全体社会共同努力,对于身边的饮食多一分关心,监督政府落实政策执行,鼓励好的厂商,不忘给致力于友善环境不用药的农民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