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宽广的有机3.0─参与式保障系统PGS概述
或许在未来的记载中,2016年会是一个对于台湾农业发展具有关键意义的一年,特别是对于有机农业而言。
代表民间倡议意见之仰山版《有机农业促进条例》在历经数年的修订后,终于在去年(2015年)送入立法院,而代表行政院版的农粮署《有机农业法》草案也于今年年初面世,并公开接受各方建言。当中在未来的有机法规中,关于有机农产品的认定依据是否要在现行的第三方验证之外,也将参与式保障系统(Participatory Guarantee Systems, PGS)纳入考量呢?这真是一个需要广征各界智慧的大哉问!
有鉴于PGS的概念讨论与实践在台湾还处于萌芽阶段,本文仅就PGS普遍存在的疑问,以懒人包的方式提出简略的解释与讨论供大家参考。
PGS与有机农业的关系
在台湾,消费者已经习惯购买有机农产品或加工品必须要认明标章(CAS+第三方验证机构双标章),归根究柢来说,第三方验证乃至于标章使用的目的,是一种建立消费者与生产者间信任关系的方式,确保消费者得以买到“真正的”有机产品。
何谓“真正的”有机产品,现阶段容或还有极大讨论的空间;然而,前述以第三方验证做为建立消费者与生产者信任关系的做法,实际上并非有机农业独有之制度,在他类食品领域亦常见到。另一方面,对有机农业来说,信任的建立途径除了第三方验证外,在IFOAM的讨论里还包括生产者的自我宣称(第一方)、销售通路的品质管理(第二方),以及PGS等。
如果仅从信任关系的建立来讨论,有机农产品的品质验证系统应是多元的,但在法令的规范中,为了有效管理,往往以第三方验证做为有机农产品唯一的认定途径,包括台湾于2007年制订的“农产品生产及验证管理法”。
在这样的情况下,部分难以/不愿进入第三方验证体系的生产者,IFOAM(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盟)透过PGS的倡议提供了另一种保障系统,因此我们可视PGS为一种对应有机农业主流验证体系,并补足其局限的另类途径(alternative path)。
PGS与有机3.0的关系
以第三方验证为主流的有机农业发展,是IFOAM界定下的有机2.0阶段,也是有机农业由衰转盛而后进入停滞的一个阶段。有机3.0的倡议,并无否定有机2.0阶段关于第三方验证稳定社会大众对有机农业认识的贡献,而是在此基础上透过较为宽广的格局,让有机农业得以在接纳更多参与者的情况下,成为一个真实可以朝向永续发展的产业。(有机3.0简要中文版,请点选这里)
当中有机3.0所谓较为宽广的格局及更多的参与,一方面意指重新建立有机农业相关从业者对于有机农业四大原则(健康、生态、公平与谨慎)的重视,使有机农业的实践能够展现对永续发展的贡献;另一方面,则致力发展非-有机生产者,能够在接受有机四大原则的操作下,逐步朝向更为永续的农业操作模式。
PGS相较于第三方验证被认为更具备较多产业利害关系者的沟通、参与及共识,因此被视为推动有机3.0的重要工具之一。

案例介绍:美国自然生长验证(Certified Naturally Grown, CNG)
九零年代以降,美国农业部(USDA)订定国家有机计划(National Organic Program, NOP)法规后,生鲜、加工农产品欲合法使用“有机”一词须符合联邦规范、通过USDA有机验证。许多在NOP制订前便存在的有机农场,因为理念或不满主流的验证制度,从而面临了既不愿被收编进官方的游戏规则,却又得挣扎于如何向消费者说明作物所采行的农法的困境。
众多纽约州哈德逊谷地区的小型农场主,为解决相应的产销问题,经几个月的讨论后,催生出“自然生长验证(Certified Naturally Grown, CNG)”的方案,作为不参与官方有机认证的另一种品质标章(quality label),运作细节由2002年7月至今仍不断进行调整、扩充。
CNG并非一开始就以发展PGS为目标,必竟当时亦尚未有相关的概念出现,实为欲降低成本、减少阶层制与避免设置高高在上的审查委员会,遂将整个体系建立在网站的基础上,没有官僚式的专责中央主管机关,也未设置任何有给职的行政人员。
每个农场的验证过程全然透明化,并由同侪种植者自愿负责认证过程中的检验(inspection)流程,所有会员现阶段毋须缴纳固定会费、仅鼓励自由捐献。
CNG在执行上最大的特色,就是网络互动式申请流程,由申请者选择或直接输入他们的回答、对施作农法的说明,网站能即时提供回馈;网站亦会分配新成员的申请审查予区域内适合的农场主,针对申请陈述提出认可/不认可/需呈交更多资讯及理由。
未被认可的申请者将收到通知与未认可理由、或者可重新申请并呈交更多信息,被认可的农民名单将公布在网站上、需要接受后续的田间检验。
PGS的特质为何?台湾适合发展PGS吗?
如前所述,PGS是一个多方利害关系人所共同组成的(有机)农业保障系统,因此基本上仍是一个提供、建立信任关系的制度,与第三方验证所不同的是,这个保障系统透过公开、参与的方式,建立属于该社群对于有机、友善环境农业行为的标准、稽核方式,乃至于最为重要的元素—共同的愿景。
由于是共同参与,整个系统的运作也是一个参与者共同学习的过程,并且对于运作体系过程中的一切责任共摊。
台湾适合发展PGS吗?相较第三方验证,PGS除了是一种替代性、互补的验证机制外,在发展的模式上也会因为不同的倡议团体、生产脉络而有所不同,呈现百花齐放的状态。在台湾,如同2007年前有机新制尚未立法前,对于何未有机的各自表述,现在我们是否已经做好充足的准备呢?
另一方面,就各国实践经验而言,并非所有PGS的农产品皆以“有机”名之。因此,若欲将PGS纳入有机法规,开展有机农业更为宽阔的讨论,除了在制度上需有更为详实的设计外,亦需对于消费者与支持有机2.0论者展开良性的沟通与对话以寻求共识。
最后,援引1977年第一次IFOAM全球大会,英国土壤协会创办人伊娃‧巴尔芙夫人(Lady Eve Balfour)充满智慧、前瞻性的谈话:“不宜过于严格地执著于一套有限的规则”。诚哉斯言,我们站在台湾有机农业发展的历史浪尖,期盼台湾的有机农业,能够出现一部不尽是“管理”而且具有“促进”功能,引导生产者愿意、能够投入有机、友善环境耕作的专法!
有机3.0简要中文版
自然生长验证(Certified Naturally Grown, CNG)
官方版《有机农业法草案》
民间版《有机农业促进条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