鲶鱼低价假鳕鱼添加“发剂”赚暴利?
鲶鱼假鳕鱼事件,除冒名诈欺,背后还有哪些风险?熟悉水产贸易的业者说,美国进口鲶鱼数量为台湾十倍,但台湾“台面上”进口鲶鱼成本却低美国2倍有余,零售价也比美国低,并不合理,传闻业者以“独门发剂”让鱼肉虚胖,一公斤可当两公斤卖,可能造成食安风险。
海洋大学水产养殖系教授冉繁华表示,低眼芒鲶饲养密度很高,一甲地可以出10万公斤都没问题,但是“饲养密度高,较有用药残留的风险”。
进口白肉鱼通称“鳕鱼”?
在生物分类学上,由大到小有界、门、纲、目、科、属、种等阶级,阶级越低、亲缘性越高;而在分类学上,又以鳕科动物最具资格被称为“鳕鱼”,像是大西洋鳕(Gadus morhua)、太平洋鳕(Gadus macrocephalus)等,它们在欧美市场上又被称为“Cod”。
其实欧洲人士对鳕科鳕鱼情有独钟,但在亚洲,鳕科鳕鱼一开始未必如此风光。
曾进口太平洋鳕鱼贩卖的涌升创办人徐承堉说,“消费者不喜欢它的口感,并不好卖。”但在饮食西化的台湾社会,“鳕鱼”一词仍相当具有消费吸引力,便开始成为“进口白肉鱼”的代名词。
伪装鳕鱼的不只是鲶鱼,例如像是台湾市场常见的“扁鳕”,中文名称有一个“鳕”字,但与鳕鱼八竿子打不着,实际身份是马舌鲽(Reinhardtius hippoglossoides),俗称格陵兰比目鱼(Greenland Halibut),分布在阿留申群岛、北大西洋等北极、温带水域,台湾在去年进口约8000公吨;但马舌鲽在分类上已属鲽科,和鳕科毫无关系。
而带䲠科的鱼类,如鳞网带䲠(Lepidocybium flavobrunneum)和蔷薇带䲠(Ruvettus pretiosus)也会被称作“圆鳕”,同时他们又因油脂多而被称作“油鱼”,所以才有“鳕鱼其实是油鱼”的说法。

广用“发剂”低报进价,进口鲶鱼有利可图
除了名称不统一外,鲶鱼可能还存在低报、逃漏税的问题。
熟悉业界的人士指出,根据台湾关税资料,台湾去年进口达5239公吨的鲶鱼片,美国进口量是台湾的10倍之多;若依照贸易规模而言,理论上美国的贸易量和价格应该比台湾便宜。
然而根据美国的货物起岸价格,也就是运费、保险费及货物出口时的离岸价格等总和,每公斤为3.3美元、约新台币100多元,但台湾的进口价格却仅有新台币35到45元;同样都从越南进口,台、美购买规模不等,台湾却能取得更便宜的鲶鱼?
而台湾以是普遍使用鲶鱼的国家,在激烈竞争下各家利润有限,是否因此有业者甘冒犯法风险低报、逃漏税?
同时,业界也常使用“发剂”来增加鱼肉重量、去除腥味、增进口感,既能满足消费需求,也能符合业者增重、“秤斤论两”的利益。据业者了解,“发剂”多为磷酸盐类的成分,但“发剂”究竟使用哪些成分?剂量是否合乎标准?都不得而知。
单以磷酸盐来说,它具有保水、黏着、防腐、膨松等效果,食药署食品安全评估科长高怡婷说,业者添加通常都为稳定产品特性。“以前有听过业者添加硼砂,但这已经不合规范。”至于磷酸盐,依照《食品添加物使用范围及限量暨规格标准》,多有3g/kg或10g/kg的规定。
高怡婷表示,“只是海产中磷的成分本来就高,法规订定的是额外添加量,但检验的时候没办法细分是额外添加或是本来就有。”
学者建议 落实查缉、统一名称
就“鳕鱼”一词笼统的情形,冉繁华、屏东国立海洋生物馆副研究员何宣庆都建议要标记学名,“也是因为消费市场的默许,才会有这么多种情况;在欧美,Halibut、Cod都各自有专称的鱼类,不会混淆。”
同时关税逃漏问题不只在“鳕鱼”、“鲶鱼”上发生,显然只是业界的冰山一角,业界人士认为“海关必须真正落实既有的法律规范,而不是随意查验、含糊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