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国家口号20年,海洋专责主管机关《海洋委员会》终于上路
自从1996年总统候选人彭明敏喊出海洋国家口号,开启政党将海洋政策作为竞选议题迄今已历时19年,今(16)立法院终于三读通过《海洋委员会》组织法草案,确定行政院将成立海洋委员会,并下设海巡署、海洋保育署、海洋研究院等3个单位。
不过当初审查草案时,就受外界不少“叠床架屋”的质疑,但学者多认为政府应有一职司海洋事务的专责机构,才有利于海洋资源的长程政策规划和发展,未来最须加强组织间的沟通、协调。
从“海洋部”到“海洋委员会”,确定统领海洋保育署、海洋发展研究院、海巡署
我国最早和海洋保育事务相关的行政法规,为1998年的《中华民国专属经济海域及大陆礁层法》。一次政党轮替后,一度有设立“海洋事务部”的呼声,行政院也在2004年设立行政院海洋事务推动委员会(简称海推会),作为跨部会的平台,同时还制定了“国家海洋政策纲领”、“海洋政策白皮书”等发展愿景。
不过在立法时,民进党政府一直处于“朝小野大”的情况,因此即使从海洋事务部、改成海洋委员会,法案都未获多数支持;二次政党轮替后,现任总统马英九提出“蓝色革命、海洋兴国”的政策蓝图,并在2011年由行政院提交《海洋委员会》草案,在今(16)日经立法院三读通过。
海洋委员会确定将纳入现有“行政院海巡署”,并新成立“海洋保育署(简称海保署)”、“海洋发展研究院”2个新单位。分工上,海保署“相当于大脑”,将针对海洋资源保育、污染防治进行政策研拟,并纳入部分环保署海洋污染科人员;海巡署则是“身体”,除负责业务既有海域安全、海洋领土保卫及人口贩运等,还要执行海保署研拟的政策。而海洋发展研究院则以海洋研究、人员训练为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