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米“奥梨仔假苹果”消基会:应重罚1500万
知名连锁面包店胖达人,被香港部落客踢爆使用人工香精;台湾包装米市占率第3大的山水米,也被踢爆以进口劣质米伪冒台湾米贩售。胖达人事件及山水米事件各依其特别法开罚18万及20万,但同样是标示广告不实,《公平交易法》最高罚锾可达2,500万元,消基会今天要求,应比照公平法修正《食管法》《粮管法》罚缓金额过少问题。
另外,消基会强调,这次山水米以劣质越南米假冒台湾米标示贩售,农粮署虽依《粮食管理法》裁罚最高的20万元罚款,但《粮食管理法》并未针对“伪冒”问题订定法规,因此应改引用《食品卫生管理法》,处1500万元罚锾因为。因为山水米事件,不仅是标示广告不实,而是更严重的“奥梨仔假苹果”假冒问题。
特别法罚缓远低于普通法 业者根本不怕
消基会指出,前述事件爆发后,台北市卫生局将胖达人,依《食品卫生管理法》广告不实情节开罚18万元;农委会农粮署则依《粮食管理法》,对山水米粮商、泉顺食品公司依不实标示“重罚”最高20万元。但区区18万元或20万元,对年营业额达6亿的胖达人、光是中元档期就狂卖5、6万包的山水米粮商,根本就不痛不痒,凸突显食品管理系统有严重漏洞。
消基会表示,相较于《公平交易法》,《食品卫生管理法》及《粮食管理法》是属于特别法,依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法理适用原则,并无法对不肖业者产生吓阻效果,甚至成为食品管理系统上的漏洞。
消基会主张,特别法之所以为特别法,是该事务重要到需另外设立特别法来规范,其规范应更加严谨、慎重,才能遏阻违生。对于现行《食品卫生管理法》及《粮食管理法》对于标示不实的处罚,远低于一般交易行为的《公平交易法》罚锾的2500万元,主管机关及立法机构应尽速调协、改正,对食品类广告不实的裁罚金额,至少要比照《公平交易法》标准修法才合理。
另外,消基会强调,山水米以劣质越南米假冒台湾米标示贩售,农粮署依《粮食管理法》标示不符规定,裁罚最高的20万元罚款;但《粮食管理法》并未针对“伪冒”问题订定法规,消基会要求农粮署,应改引用《食品卫生管理法》,处1500万元罚锾因为。因为山水米事件,不仅是标示广告不实,而是更严重的“奥梨仔假苹果”假冒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