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让鲸鲨回不去了?
昨日(7/10)清晨五时,在海生馆被圈养的鲸鲨,被载至屏东竹坑进行野放,由于圈养时间长达八年,习惯了在水池内绕圈圈的游动模式,加上野放时正逢涨潮,2度搁浅后虽完成野放,但因第2度搁浅时鱼身严重与砾石摩擦,情况并不乐观。据公共电视柯金源导演在水下纪录的观察,第3度野放时,鲸鲨几乎是直接沉至水底…悲伤之余,媒体上也开始出现了战犯声讨的迷迷之音。到底是谁,让鲸鲨回不去了?
这是海生馆第2次进行圈养鲸鲨的野放(暂称“鲸鲨二号”),第1次是2007年的“嘉嘉”,当时的嘉嘉在野放前并没有引起太多关注,原因是当时“嘉嘉”的野放在海生馆刻意低调的情况下,甚至连追踪器都未挂上,所以野放后的“嘉嘉”是死是活,没人晓得。
这一次的野放,则是多方协商下的决定。2008年,台湾订定了鲸鲨禁捕令,教育部撤回海生馆引进新鲸鲨的计划,并要求针对现行圈养的鲸鲨进行野放评估。海生馆的经营团队-海景公司,以“没有新鲸鲨,不能放旧鲨”的理由推迟延宕多时后,总算于今年初,由立委林淑芬、动物社会研究会、黑潮海洋文教基金会、妈祖鱼保育联盟邀集海生馆代表进行多次协商后,促成了此次的野放行动。然而,动保团体所提,野放前所需的中继站观察准备,是没有的。
圈养动物的野放,一直是个非常专业的课题,去年10月份,中国卧龙熊猫保护区将将欲野放的第2只猫熊”淘淘”进行野放前,曾经过3个阶段的野放训练,从隔离圈养、半野外哺育、行为观察、觅食训练、敌害辨识等过程,从圈养环境逐渐移置4公顷、24公顷的二、三级野放训练场,历经2年的训练才完成“野外放归”的工作。
台湾亦曾经有针对台湾黑熊的野放训练:2006年时,特有生物中心圈养的1岁年轻黑熊“黑皮”,在屏科大黄美秀博士及特生中心前副主任杨吉宗的试验性野放训练下,曾经有过回到野外的机会,然而,最终因为资料不足,无法证明“黑皮”的亲生父母来自台湾或马来西亚,在担心会血缘不纯可能污染台湾原生黑熊野外族群基因库的顾虑下,“黑皮”在数月后于圈养笼中过世,无缘回到野生环境。
陆域动物的野放都如此困难,而相较于陆上动物,海洋生物的野放,在台湾更几乎是全然陌生的。那为什么这次的野放行动中,居然敢省略将鲸鲨先安置于野外中继站,进行循序渐进的观察过程,而就直接进行野放了呢?
2007年的“嘉嘉”,在事前完全没有对外公布讯息的情况下,由海生馆自行雇用吊车,将她送到车城海边,用船运往距岸10海里处进行野放,后来有媒体报导在台东外海发现疑似“嘉嘉”的尸体,但因为野放前没有做标识追踪,也无法确认是否真是“嘉嘉”。
这次“鲸鲨二号”的野放,海生馆原打算在3月时进行野放,但因当时鲸鲨尾鳍仍有伤口溃烂情况,且卫星追踪器仍未从国外到位,所以延迟至昨日才进行野放。动保团体要求设立中继站做野放前观察,海生馆并未采纳。
在“鲸鲨二号”二度搁浅,随后死亡的消息一出,部分人士将苗头指向“圈养已久的鲸鲨,是否该野放?”的命题中,甚至认为动保团体与海生馆联手害死了鲸鲨。也有专家认为,应该将资源投注在整体海洋环境及鲸鲨野外族群的维护上,不必将心力过度投注在圈养”个体”。
然而,站在动物福利的角度而言,任何单一个体,尤其因为人类的关系而囚禁的个体,是否需要更多的关注?就好比,目前沸沸扬扬的大埔张药局及其他3户人家,因为公共利益的考量被迫拆迁,虽然他们看起来像是特例,即使苗栗县长宣称拆迁后土地取得的开发案可为苗栗赚进22亿,但我们可以因此而忽视他们的基本生存权吗?
只能说,遗憾,历史的案例中,牵扯到人与动物之间的冲突,通常都是不圆满的收场(或许对某些人来说是圆满的)。人与动物间的生活界线被跨越后,该怎么面对那些应运而生的喜. 怒. 哀. 乐.,从来都是一项难解的习题。
荣获Wildscreen 2008年最佳剧本奖的的纪录片-“拯救路纳(Saving Luna)”曾经深刻的记录这个问题。加拿大卑诗省(British Columbia)峡湾里的2岁大虎鲸路纳(Luna),遭鲸群遗弃,寂寞的他独自来到峡湾,主动靠近船只、叼著漂浮在海面的枯树枝,像小狗一般,希望人类跟他玩,与人类产生各式的互动。刚开始的时候,大家对这位海洋娇客的亲密互动感到十分兴奋,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对他感到友善,有些人认为路纳的存在是一种不便,他不旦影响了船舶航行作业、甚至弄坏了小船的船桨,于是宣称要猎捕他。
渔业部门于是下令,任何人不得与路纳接触,要他知难而退,离开人类世界;部分科学家则希望能够捕捉路纳,把他放到虎鲸回游的航道上,让他回到野生族群的群体中;另一派保育人士则积极介入,透过引导让路纳接触特定对象,避免产生对其他人的干扰。但是,各样的做法都失效了,因为路纳具备的野性灵魂让他不受控制,本不该跨越与人类藩篱的他,就这样持续在峡湾里待了下来。直到5岁的某一天,长期陪伴他的保育人士离开数日,回来后发现路纳已被误杀(死因至今仍不明)。
当野生动物进入人类的世界,各种的观点都想要为它选择一条适合的道路,但忙碌了老半天,却发现,适合的道路,往往不是人类说了算。路纳是主动闯入人类世界,然而,鲸鲨却是顺着他应循的航道(洋流)而行,无辜的被人类网具拦下。
这次的“鲸鲨二号”,体型是7米,只算是鲸鲨中的青少年(鲸鲨最大能长到21米)。海生馆宣称如果再长大,水缸就无法容纳,因此必须进行野放。如果当初一开始就知道,海生馆的水族空间无法容纳一只鲸鲨在池内长大完成到自然死亡,是否应该早早就提前进行野放的规划?甚至,在国内野放技术尚未成熟,放生=放死的情况下,日后是否应该全面禁止圈养鲸鲨?
毕竟,要离开海洋进入水缸,从来不是鲸鲨自己选择的。既然,是人类造成了他的命运,妥善的安排,也只是最基本的义务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