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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容器安全把关有漏洞食药署有法令、无检验

综合资讯 作者:农讯网 阅读 0

寒冷的冬天,不少人喜欢喝上一杯热咖啡暖暖身子,但部分杯盖耐热度不到90度,若饮品过热恐溶出致癌物,监察院去年调查食药署责任,昨天出炉的调查报告中指出,食药署每年抽验数不足,且去年七月颁布食品容器的标示法令后,却从来没有检验过,直到去年底监察院着手调查后,才在12月纳入例行稽查项目,监委程仁宏批评,食药署实在太轻忽怠慢。

食药署要求业者标示耐热度,检验数却挂零

除了标示问题,监察院还批评,食药署对食品容器品质把关不积极。

调查报告指出,食药署受限人力和经费,只能采重点式抽验,例如2010年稽查双酚A、塑化剂;2011年针对157件市售纸制容器(纸杯、纸盘、纸碗、纸盒),稽查材质、萤光增白剂、溶出试验;101件抽验市售免洗筷,进行二氧化硫、过氧化氢、联苯等检验;100~101年则是检验特定材质的塑胶容器,是否符合该材质的卫生标准;去年则针对100件聚碳酸酯、硅胶等容器及包装,进行材质及溶出试验。

程仁宏表示,食药署涵盖范围及抽验件数都太少,而且没有定期追踪,“东做一个、西做一个项目,就像大海捞针。”他认为,经费、人力不足的情况下,食药署更应该有风险评估概念,按照评估结果,拟定通盘策略,例如分三年评估同一项物质,再定期抽验追踪,才是有系统的做法。

对此,食药署食品组组长蔡淑贞表示,目前一次性的食品容器,采取“最小贩售单位”标示,因此消费者不会在每个塑胶杯盖上看到标示,数字编号则是环保署回收代码,但制造商卖给餐饮业者时,外包装应详细写明耐热温度、制造日期等等。她强调,热饮应不会超过7、80度,法令必须一体适用,目前仅能鼓励业者自行在杯盖上标示,但未来会多方搜集资料,讨论是否在杯盖上标示耐热温度。

至于抽验数目不足,蔡淑贞表示,稽查必须从源头管理,因此食药署以抽查上游工厂为主,再根据风险评估,抽验市特定材质容器,若前一年度的项目没有违规,隔年就会换另一个项目,但会和地方卫生局讨论是否扩大抽验范围。

标检局和食药署应制定不锈钢金属标准

此外,去年喧腾一时的不锈钢锰超标事件,监察院也呼吁卫福部和经济部标检局,尽快扩增不锈钢中的金属溶出试验标准。程仁宏表示,虽然不是全部国家都对不锈钢订出锰规范,但台湾不锈钢的使用率极高,“不能让消费者认定最安全的东西,反而不安全”。而且业者也反应,不锈钢确实会溶出镍、铬、锰,希望主管机关尽快订标准,让业者有所依循。

不过蔡淑贞表示,美国、日本、欧盟都无相关规范,“台湾制定政策,要考量和国际接轨”,且不锈钢相对稳定,溶出量低,但民众既有此需求,食药署也已经多方搜集资料,和经济部协商后续做法。至于是否根据金属组成含量,在不锈钢容器标示200系或其他品项,建议回归《商品标示法》,交由经济部负责。

在民众教育方面,监察院指出,食药署2010年委托财团法人塑胶工业技术发展中心建立的 “塑胶食品容器宣导网站”,至去年9月12日止,点阅人数已经达到19万多,已有初步成效;但应该纳入不同容器内容,例如纸类、金属、玻璃、陶瓷、竹木等,让民众了解如何正确使用,以及不同材质的相关风险。

程仁宏表示,调查报告已经行文给经济部和食药署,两单位必须在2个月内,针对报告内容提出解释及因应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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