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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舍买卖限定承受人须为农民内政部昨晚上网预告修正草案

综合资讯 作者:农讯网 阅读 0

台湾假农舍泛滥,农委会原本预计在六月底公告修正“农业用地兴建农舍办法”,明确规定农舍起造人和买方(不含继承)需具备农民资格,却传出因大选压力“被暂缓”,卡在内政部;15日晚间内政部终于在网站预告修正条文,和先前农委会版本相符,预计10天内搜集完各方意见后,内政部才会再正式公告,最快下月底前就可上路。

不过修正案众所瞩目,内政部却选在7月15日晚间发布预告上网,但发布预告日期却又载明为7月14日,等于搜集各方对于修正案意见的10天起算点,硬生生被只剩9天,让人不解内政部何需如此低调,也疑似有违反《行政程序法》之嫌。

对此,内政部营建署综合计划组组长林秉勋表示,可能是公关提前上网预告,但实际预告需以今天行政院公报为准,起算十天为意见搜集期,到本月27日。

2000年立法院修改《农业发展条例》,非农民也可买卖农地,且买盖好的农舍不需要具备农民身份,犹如打开潘朵拉的盒子,豪华农舍如雨后春笋般冒出,农地价格飙涨。

农委会主委陈保基今年5月便表示,正在修改“农业用地兴建农舍办法”,规定农舍起造人须有农民保险,或健保第三类保险(渔牧),或出示农业经营相关证明,买农舍的人也套用同样规范,只有继承家中既有农舍时除外,但仍需农地农用。

当时他信誓旦旦地说,预计5月底预告,6月底公告实施。但修正条文送交给另一个业务相关单位内政部后,6月初却惊传因为大选压力,被行政院要求“暂缓”,卡在内政部动弹不得。

内政部长陈威仁7月14日表示,最快这周发布预告,记者当天致电农委会水土保持局时,副局长林长立也持同样说法,“而且内政部没有更动之前农委会的版本”。

昨(15)天内政部网站在晚上悄悄公布预告,果真和陈保基先前所言相符,明确规定农舍起造人和承受人须有上述的农民资格,第二条还特别新增:“该农舍之兴建并不得影响农业生产环境及农村发展。”

先前修法时,曾有外界质疑为何买农舍的人也必须是农民,修正条文的说明列中,特别引用司法院释字:“法律授权…应就法律整体所表现之关联意义为判断,而非拘泥于特定法条之文字”。也就是说,《农业发展条例》母法虽没有规定承受人资格,但农委会认为起造人须受农民规范,承受人也应当适用同样标准。

由于“农业用地兴建农舍办法”属于行政命令,不涉及修法,不必经立法院审查,只要在预告期满10天后,随时都可公告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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