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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内阁推《食育基本法》台湾版本在哪里?

综合资讯 作者:农讯网 阅读 0

日本推行《食育基本法》长达十年之久,以家庭、学校、地区团体多方齐力运作,辅以“营养教谕”制度配合,透过实作、讲习等饮食教育方式,让孩童建立正确的饮食观念,进而建立产销信赖关系、解决许多食品安全问题,可谓利益良多。

台湾《食育基本法》喊了几年,行政院却仍未提出《食育基本法》草案;立委姚文智、陈曼丽虽然各提出《食农教育法》、《食农教育法》草案,两版内容不同,但均将食农教育主责单位放在农委会。

相较于日本直接在内阁下设《食育推进会议》,拟定国家方针,再由各部会执行食育相关计划,台湾版本行政位阶层级低,主妇联盟环境保护基金会台中分会会长张明纯表示,农委会与其他行政单位都是平行机关,恐难以协调,而目前法案推动速度“实在太慢了!”完全跟不上民间脚步。

姚版:建立食农教育认证机制 陈版:全民投入农业体验

姚文智版本的《食农教育法》草案重点在于让消费者认识食物生产环境、食品制程及流通等食物产制个环节,进而了解什么才是健康饮食。透过课程、课程讨论、体验实作等方式,让学生认识“土壤的认识与培育”、“农场与自然生物观察”、“食品添加物”、“食物里程”、“饮食伦理文化”等议题,进而重视在地健康饮食。

姚版《食农教育法》草案预计“建立食农教育机构、人员的认证机制”,由中央政府明订国中、小、高中的师生每年需接受四小时以上食农教育训练课程,借由“研订食农学习课程、教材”,实施饮食教育。

而由陈曼丽所提出的《食农教育基本法》草案则是强调全民投入农业体验与实作,重新建立人与食物、人与土地的连结,找回对环境生态的感情与伦理,进而活络地方经济,复兴农业,友善生态环境。

陈曼丽主张,以“地方县市”为核心,成立“地方食农教育推动委员会”,强调“这是食农教育政策最重要的执行单位”,并针对地方特性,订定“地方食农教育行动方案”,由委员会内部的专家学者、公民团体,及地方民意机关进行评鉴监督。

姚、陈两草案虽内容不同,但是在在“由农委会担任主责机关”、“成立跨部门食育委员会进行协调”两方面则有相同共识,将农委会视为食农教育的主要推动部会。

预计由农委会为主责机构 民间单位:平行单位难以协调

相较于台湾将食农教育推动放在农委会,日本的《食育基本法》行政位阶则高出许多。日本是在内阁下设“食育推进会议”,制订“食育基本计划”,再由各省(农水 文部 厚生)各自推动相关事宜,例如学校部分就属文部科学省,各都道府县和市町村须制定食育推进计划,预计五年后100%自治体要制定完成。

虽然“食育推进会议”不具完全的强制性,至今也还有20多%的市町村没有设定食育基本计划。但由于是内阁的推进会,所提出内容即被视为国家的方针,文部省、农水省、厚生省等一定会执行业务。

张明纯指出,目前两立委版本都将主责机关定在农委会,但教育部、农委会等都是平行单位,“实际管辖权责可能会有问题”,建议应由行政院院长跳出来盯着委员会运作,“至少有一个位阶比较高的单位介入,若部会发生纠纷也比较好协调。”

至于陈曼丽版《食农教育基本法》将“地方食农教育推动委员会”监督机关定在“地方民意机关”,张明纯认为,“应该委托公民团体担任第三方监督比较好”,若由地方民代监督,恐怕会有政治操作疑虑。

至于推动《食育基本法》是该采奖励制还是处罚制,张明纯表示,“建议还是以奖励制为主”,透过奖励推动学校得以优先提拨教育经费、奖励教师参与农食团体讲座等方式,提升学校参与意愿,“不要让食育变成一份苦差事。”

而主妇联盟环境保护基金会副首席执行官周家慧则针对“食育认证机制”表示,认证看似最有效,但也有可能让整个饮食教育运作“卡住”,“因为很多在地农民不懂得怎么申请认证,但他们往往是跟在地饮食连结度最高的人”,如果只强调“认证”,而让在地农民无法进入食育体系,很可惜。

各方都有意积极促成,待行政院版草案公布再讨论

目前民间团体、立委都提出《食育基本法》相关看法及讨论,食农教育立法推动联盟召集人李丁赞表示,“乐观其成”,各方都有值得采纳的意见。

各方也都表示,“一切还是要等农委会推出行政院版草案才能开始讨论”,张明纯直言,虽然目前农委会确实肩负许多草案要研拟,“但食育真的不能再拖下去了!”

李丁赞也认为,唯有先建立《食育基本法》,透过制度全面运行、带动教育经费挹注,食育才有可能被推动、落实。

日本食育基本法简介

食育政策不只是食品安全,而是整体国土规划─走在消费者之前的J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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