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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养殖争议黑面琵鹭与渔民抢地?

综合资讯 作者:农讯网 阅读 0

日前台南市议员陈朝来和700名台南七股、将军渔民抗议内政部罔顾渔民权益,径自将6698公顷土地划为重要湿地,激烈警民冲突,议员痛批“鸟比人重要”,认为《湿地保育法》(简称《湿地法》)罔顾渔民权益,但这些湿地范围几乎全为公有地,也是黑面琵鹭重要栖息地与觅食区,渔民在公有地上进行养殖行为是否合法?如何落实湿地法,又能确保渔民权益?

徐承堉:应实际调查养殖是否干扰湿地?

其实东鱼塭直接照射出《湿地法》的困境。尽管该法已明文指出,重要湿地范围内的农、渔、盐、建筑等经济使用,除非严重影响湿地,否则可以维持现况的原则;但渔民担忧的恐怕是一旦被划入湿地范围,政府将加诸更多限制,未来生计会受影响。

对此涌昇海洋总经理徐承堉认为,湿地养鱼议题必须跳开模糊的法律问题,应从现实着手,详实调查该地养殖活动是否会干扰湿地生态:

“如果会,那得思考该如何让渔民在异地得以维生,成为合法业者。”如此才能兼顾经济生计,又实践《湿地法》的立法精神;否则永远维持现状,不仅让《湿地法》失能,更无力导正这近35%在法律上较暧昧的养殖鱼业者,而“他们的养殖方式、流向不明,是潜在的食安风险。”

不过徐承堉也坦言盘整工作“吃力不讨好”,尽管《湿地法》赋与中央划设权限,但地方政府、民意代表受于选票压力,才形成中央推不动、地方漠视怠惰的惨况;除非地方居民意识到合法养殖、环境责任与个人经济利益权衡的重要性,才有可能突破现有困境。

范围不会更改,但城乡分署将加强沟通

尽管遭陈朝来和渔民抗议,城乡分署海岸复育课代理课长廖明珠仍说湿地范围经划设后不会更改;但因民意反弹,后续一定会再办说明会对民众说明,并采纳各界对区位内使用方式的看法。

而面对议员批评中央未尽沟通之责、罔顾民生,她也只低调回应“应是沟通落差造成误解。”她也同时重申《湿地法》允许维持现状的精神;只是未来重要湿地范围内要进行工程、营建工厂等利用计划,则需向城乡分署申请,经专家学者、社会人士审查通过后才能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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