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综合资讯 › 正文

馊水油凸显食安漏洞:饲料、废弃物变身食物政府踢皮球

综合资讯 作者:农讯网 阅读 0

这次爆发馊水油事件的强冠企业,在经济部的公司登记资料当中,经营项目横跨了食用油脂与饲料的制造与批发。有食品卫生稽查经验的专家指出,由于食用油脂的管理单位隶属卫福部,饲料管理隶属农委会,两个部会对于原料管理的强度不同,很容易给业者进饲料级原料却加工做成一般食品贩售的空间。因此,国内的食安问题经常出现在“看似都有管,实际却呈管理真空”的跨部会管理漏洞。

食安漏洞:以饲料级名义进口原料,生产食用油

在食品加工与餐饮业界任职超过二十年的文化大学保健营养学系兼任讲师陈俊成说,国内前二十大食品厂当中,超过半数也同时经营饲料业务。由于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法管理较饲料管理法严格,对食品原料的检查要求也比饲料原料的检查要求要多,因此对这种食用油脂兼营饲料制造批发的业者来说,发生以饲料级的名义进口原料,却用来生产食用油脂的情形,不无可能。

陈俊成说,强冠企业进口原本应做饲料用途的馊水油,混掺在猪油里变成食品对外贩售,就是最典型的案例。他建议政府对于这类兼营饲料用油的食品业者,应该要建档,加强列管。

陈俊成说,根据前行政院卫生署药物食品检验局长陈树功对于“黑心食品”的定义,“黑心食品”虽然不是法律名词,但是“不该给人吃的,拿来给人吃”与“对消费者的健康、权益有重大危害的食品”都属于“黑心食品”的范畴。拿饲料奶粉、饲料黄豆、病死猪肉存心诈骗消费者而生产贩售的食品,就是一种“不该给人吃的,拿来给人吃”的黑心食品。

至于食物中有不该添加的防腐剂,蔬菜水果使用禁用农药,饲养禽畜使用禁用的抗生素,食品加工恶意使用三聚氰胺、塑化剂、馊水油等添加物或原料,则是属于“对消费者的健康、权益有重大危害的食品”的黑心食品。

陈俊成表示,黑心食品会有空间,就是制度造成相关主管机关的协调合作出现漏洞,才给黑心商人有可乘之机。他举例,业者以饲料名义进口大豆,属于农委会管理的权责,不属于卫福部管理的范畴,但是饲料大豆流用进入食品加工,卫福部没有掌握,而农委会则认为这已经进入食品安全管理的范畴,不关农方的事情。

因此,兼营食品厂与饲料厂的部分害群之马,若是有心者钻研这个跨部会行政管理的真空,就可能使用成本较低的饲料级原料生产食品,去赚取比其他正规产品更多的利润空间,或是低价竞争打击其他正规同业。但对消费者来说,饲料大豆除了一定是基改豆,经过散装货轮长途运送,出现发霉导致黄曲毒素的可能性非常高,作为食品原料,对食安的风险就很大。

废弃物再利用沦为“真空管理”厂商可钻漏洞

此外,废弃物清理法第39条大开“事业废弃物再利用”的大门,让废弃物摇身变成资源,但相关事业主管机关只管该项资源在自己产业的利用情形,而环保署又因为这些废弃物已变成资源,脱离废弃物清理法管理的范畴。因此所谓的“资源回收再利用”,就沦为“真空管理”。馊水油事件就是最典型的情形。

根据检警调查,强冠企业生产“全统香猪油”的上游供应商郭烈成,就是向环保回收业者胡信德工厂,收购作为饲料用途的废食用油。郭烈成将这些废食用油卖给强冠公司,也卖给进威饲料厂作为饲料,而强冠公司同时登记经营饲料与食品油脂的制造与批发项目,因此郭烈成很可能会抗辩他卖馊水油给强冠公司是作为饲料,并不知道强冠公司会添加在猪油当中作为食品贩售,以此脱罪。

倘若检警没有找到积极证据证明强冠公司“故意”将作为饲料用途的废食用油或馊水油添加在猪油当中作为食品贩售,强冠企业很可能以“作业疏失”误将作为饲料用途的废食用油不慎误用至生产食用油脂的产线,作为抗辩理由。在刑事法上从“故意犯”变成“过失犯”,量刑度也可能大减,从整个侦结起诉到法院审理结果,很有可能“雷声大、雨点小”。

食用油的回收与畜牧业废弃物处理再利用,分别牵涉环保署与农委会权责。环保署只管废弃物如何清运,农委会只管废弃物再利用后的成品品质是否合乎标准,因此当不肖业者发生拿废弃物资源作为食品原料的情形,只见卫福部食药署急如热锅上的蚂蚁,环保署与农委会却隔岸观火,丝毫没有检讨整个农业废弃物作为资源再利用的过程出现什么问题,恐怕将来类似强冠公司拿馊水油混掺食用猪油的情形,会一再上演。

流体状猪油少碰为妙 猪油渣来路不明更要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