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农津贴政策微调两百位农民预计不再因土地公告增值而遭排富
为了让老农津贴与国民年金的领取条件达到一致,行政院今通过《老农津贴暂行条例》的修正草案,预计让原本受排富条款影响,无法请领老农津贴的百位农民,在没有买卖不动产的状况下,不会再因为公告地价调涨超过五百万元,而丧失老农津贴的请领资格。
扣除农地农舍后,地价超过5百万也可以领老农津贴
对于该项草案,农委会辅导处副处长周若男解释,原本的《老农津贴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已领取福利津贴的老年农民,若个人所有土地及房屋价值,合计新台币五百万元以上,将停止发给(扣除农地与农舍之外)。如此设定即是为了排除因土地公告现值调涨而得利之农民。
周若男也表示,在没有交易状况下,上述规定导致不少老农无法领取每月7256元的津贴,生活也受到影响;再加上都市计划中划设了许多“公共设施保留地”,在政府多年来都没有征收的情况下,该类土地还不得扣除价值,严重影响老年农民福利津贴申领人的权益。
全台两百位农民可请领津贴
但到底有多少农民受到影响?农委会统计显示,全台约有两百位农民因此而丧失津贴请领资格,而因“政府公告”导致民众权益受影响,并不符合公平正义原则,因此才会着手进行修改。
农委会:预估增加一亿元支出
对此,周若男指出,农委会为了照顾农民,将该条例进行调整,起码要让领取国民年金和老农津贴的基准一致;因此在排除农地和农舍等基本需求后,非农业用地的市价若因政府公告调涨超过五百万元,老农也可继续申请津贴。
她举例说明,若老农拥有从农营生用的农地、农舍,和一块市值三百万的建地,若按照原有规定,该建地经政府公告后价值来到六百万,老农即丧失津贴请领资格。但修正草案版本通过后,则是将公告地价调整的限制取消,还需在“财产未新增”的前提下,老农就可继续申请津贴补助。
至于通过政院审核后,农委会也期盼该草案能尽快经由立法院审议核可,好确保老农的权益。至于具体支出部分,农委会则强调,预估将增加一亿元左右的开支。
(首图/photo credit: Morgain Bailey via photopin (lic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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