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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捕鱼冲高台湾粮食自给率欧盟发黄牌警告

综合资讯 作者:农讯网 阅读 0

农委会9月底发布最新一期的粮食供需年报,去年粮食自给率增至34.1%,创下11年新高,原因是去年水产出口成长14.9%,但别开心得太早,不到24小时,欧盟执委会就将台湾纳入“非法、未报告、不受规范”(IUU)渔业不合作第三国警告名单,若6个月内未改善渔业管理系统,欧盟可能禁止台湾渔产输入,预料损失5亿2千万台币。

9月5日拍摄到的开花母蟹,卵被挖掉了

长期推动海鲜源头追溯的涌升海洋老板徐承堉表示,渔业署要求渔会至少有一位人员在渔港接受申报,但卸货都是24小时,根本难以执行,目前的稽核措施几乎都是为了外销,国内却不管,许多远洋IUU的渔获都载回来台湾。

他建议从市场交易端建立机制,自主申报,抓到违法便重罚。以美国为例,每艘船都有一张类似信用卡的执照,捕了多少量、什么品种、送到工厂多少货,全都要刷卡纪录,违法罚10万美金。

IUU小辞典

依据联合国粮食暨农业组织(FAO)2011年制定之“预防、制止和消除非法、未报告及不受规范捕鱼之国际行动计划”,定“非法、未报告及不受规范”渔业行为略以:

1、 非法(Illegal)捕鱼:本国或外国渔船未经该国许可或违反其法律,在该国管辖水域内进行捕鱼活动;区域性渔业管理组织缔约方之渔船,违反该组织通过且该国受其约束的养护和管理措施,或违反国际法有关规定;违反国家法律或国际义务,进行的捕鱼活动。

2、 未报告(Unreported)捕鱼:违反国家法律未报告或虚报的捕鱼活动;违反区域性渔业管理组织报告程序、未予报告或误报的捕鱼活动。

3、 不受规范(Unregulated)捕鱼:无国籍渔船或非区域性渔业管理组织缔约方之渔船,违反该组织养护和管理措施或国际法相关规定之捕鱼活动;或违反海洋渔业资源养护之捕鱼行为。

粮食自给率达历史新高34.1% 本土谷类、出口水产大幅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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