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区域计划修正案将于12月4日─16日召开各区公听会
全国区域计划,在经过今年数次的修正会议后,将于12/4在营建署召开北区第一场公听会,除此,接下来的十二月还会有东(12/5)南(12/9)北(12/10)中(12/16)四场公听会。过去的会议记录,以及本次公听会的详细时间地点、议程、简报以及过去的回应意见都可以在营建署建置“全国区域计划专区”找到(或是直接google“全国区域计划专区”)。本次的主角全文,请按“全国区域计划修正草案”下载,或在“全国区域计划专区”之“二、计划书”找到。
目前国土计划法(后简称“国土法”)仍处于静置状态,在国土法尚未通过以前,全国区域计划会是最高位阶的土地利用法源,辖下包括都市计划、农林渔牧以及环境保育等各种土地使用。然而,此修正案虽是因应莫拉客台风造成的重大灾情来而来,却有开小门之嫌,如对保护区的定义,改为“第一级、第二级环境敏感区”,第一级环境敏感地区的土地利用原则上写着:“本地区除公共设施或公用事业外,应避免作非保育目之发展及任何开发行为”魔鬼就藏在“公共设施”、“公用事业”与“应”里头。
选举结束了,公民参与不放假。没有相关专业知识,要埋头读法案实在乏味吃力,三五好友组“读书会”啃法案,也是将魔鬼揪出来的方法。所有公听会场次都在一般上班时间,似有不亲民、技术上回避公民参与之嫌。话虽如此,即使对法案内容不熟悉,光是列席本身就会带给与会官员、学者压力,“有人在关心、有人在看”就是一股不容小觑的监督力量。另外,公听会结束之后,也可以补上书面意见。
附上摘自营建署“全国区域计划专区”的公听会时间表如下:
| 103年12月4日 (星期四) 上午10时整 | 全国区域计划公听会 (北区) | 本部营建署5楼大礼堂 (台北市八德路二段342号5楼) | |
| 103年12月5日 (星期五) 上午10时整 | 全国区域计划公听会 (东区) | 花莲县政府1楼大礼堂 (花莲市府前路17号1楼) | |
| 103年12月9日 (星期二) 上午10时整 | 全国区域计划公听会 (南区) | 台南市劳工育乐中心第三会议室 (台南市南门路261号) | |
| 103年12月10日 (星期三) 上午10时整 | 全国区域计划公听会 (北区) | 本部营建署5楼大礼堂 (台北市八德路二段342号5楼) | |
| 103年12月16日 (星期二) 上午10时整 | 全国区域计划公听会 (中区) | 台中市劳工服务中心 3F综合活动中心 (台中市东区仁和路362之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