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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兰严审农舍遭民众抗议农委会:中央支持保护农地

综合资讯 作者:农讯网 阅读 0

宜兰县政府前天预告“宜兰县兴建农舍申请人资格及农舍建筑审查办法”草案,规定必须实际务农或农保达2年以上才能申请盖农舍,前天宜兰县政府预告草案,遭400名民众抗议抵触中央法规,损害兴建农舍的权利,明早议会将再次审理,不过农委会表示,由于宜兰农舍多,地方政府若订得比较严,中央会支持,以农保作审查条件并不违背中央法令。

农委会:宜兰认定有无实际务农,是在做资格审查

雪山隧道2006年通车后,宜兰农舍以每年600栋速度成长,农户数却比雪隧开通前还要少,显见许多屋主并非农民,其中许多豪华农舍更大喇喇挂起民宿招牌。为了避免假农民滥建农舍,炒作土地,“宜兰县兴建农舍申请人资格及农舍建筑审查办法”规定,申请农舍必须具备农保2年以上资格,或者连续2年耕作天数达120天,并有3个邻人作保,还要附上农产销售管道,供县府查核。

前天宜兰县议会首次审理,场外聚集400多个民众,抗议县府违反中央法规,限缩农舍兴建资格,损害权益,甚至有人叫农民“要种田去别的地方种啦”。

农委会“农业用地兴建农舍办法”开宗明义载明:“申请兴建农舍之申请人应为农民”,但如何定义“农民”,则未有明确叙述,这次宜兰县府以农保作为执法准则,农委会水保局副局长林长立两周前接受上下游采访时表示,将研究此法是否违反中央法令,“由于宜兰县农舍最多,地方政府法规若比较严,中央会支持,若宜兰以农保作为审查办法,并不违背中央法令。”

昨天林长立再次接受访问时表示,宜兰县府还在预告期,需等最后定案后才能评估。
虽然没有明确表态,不过他说,回归法规,农舍是在不影响农业发展的情况下,因实际务农需求才兴建,“宜兰认定有无实际务农,就是在做资格审查。”他说,前年7月1日,农委会禁止特定农业区盖集村农舍,也遭遇很多抗争,“但有些事是政府该做的,农地很珍贵,盖了农舍后就难以回复,要好好保护。”

“宜兰县兴建农舍申请人资格及农舍建筑审查办法”草案
http://www.e-land.gov.tw/public/Data/532310291471.pdf

落实农地农用 宜兰农舍申请资格限“直接农业生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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