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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放生才能护生?《野保法》公听会热议

综合资讯 作者:农讯网 阅读 0

根据动物社会研究会统计,台湾一天平均进行2.1次放生、年次数高达750次,昨日立院召开公听会,针对《野保法》修订方向提出讨论。宗教团体基于放生有消灾解厄、护生救生的益处反对修法,认为目前法律早已限制放生行为,而《野保法》修订将强化国家允许的权限,形同违反《宪法》保障的宗教自由。

动保学者强调并非反对放生,但放生应有更审慎的事前评估,甚至做到事后监测,以清楚掌握放生对生态造成的具体影响;例如福智基金会便长年和林务局、特生中心合作野放黑面琵鹭、海龟和经济鱼苗等,宗教与生态观点都可兼顾。

动社:应正视商业放生

另外,放生行为恐还有“商业化”的问题。动物社会研究会首席执行官朱增宏曾表示,台湾一天平均进行2.1次放生、年次数高达750次以上,同时研究会在2009年时也发现,有鸟店为迎合放生者的特殊喜好,而捕捉画眉、喜鹊、长尾四喜供需求者购买、放生,“商业放生”是已存在的事实。

不过他也强调,新修订的法条对“经饲养”的定义太过模糊,若下午要放生的野生动物,在早上购得、喂给简单饲料,算是“经饲养”吗?

海龙王爱地球协会首席执行官林爱龙则说,渔业署虽也在公听会上强调只要放生得当,对海洋资源复育亦有相当成果。但据她所知,目前渔业署已放生1亿万委的鱼苗中有做标记、可追踪的鱼苗数非常稀少,成效犹未可知;且放流鱼苗应以更细致的作法,例如在废弃渔港中以限制活动范围的方式,让鱼苗适应后再野放以提高放流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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