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法》大幅修正务实面对开发争议
过去工厂扩厂、开发业者盖饭店等,向环保署提出环评审查时,一审都要好几年以上,加上环评结果具有否决权,经常被业界批评是经济的绊脚石。环保署副署长詹顺贵表示,《环评法》实施20多年来,被认定不应开发的比例只有4%,有些地方政府更是挂零,过关比例高,并无阻挠开发,问题在环评审查效率不彰,太多实问虚答的虚耗过程拖延时间,希望未来修改方向,能让环评发挥实质筛选功能,提升审查效率。
今天环保署召开记者会,大动作提出环评制度的精进作法,未来1年半内,将分四阶段进行制度修正,希望从制度减少环评与开发冲突争议。

第四阶段:一年半内,提出社会影响评估技术规范草案
过往东海岸许多饭店开发案,总会冲击到当地原住民的传统领域,或工厂开发要征收大规模农地时,在地居民的生活型态也得跟着改变,但这些冲突过往没有在环评审查过程中讨论。环保署研拟,一年半内将提出《社会影响评估技术规范草案》,明定只要开发案要征收,会涉及土地利用型态的限制时,或是影响居民迁移、或是影响住民生活文化,就得纳入评估。
詹顺贵说,越来越多开发案件都会争执居民生活权益的问题,尤其是少数民族,但都无法在环评审查里进行充分讨论,因此环保署决定订定技术规范,这对原住民转型正义来说,也有一小部分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