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米用越南米假冒台湾米贩售遭罚20万
国内知名品牌“山水米”遭踢爆,以越南米假冒台湾米,高价出售,赚取价差。农粮署今天证实,山水“佳长米”的米身长达0.7公分,“台湾米不可能有这个长度。”已要求厂商即日下架、并依《粮食管理法》第18条规定,处20万元罚锾,若未于限期内改善,不排除吊销粮商执照。
农粮署副署长陈建斌指出,按照相关法规,山水米的行为属于“标示不实”,但与食品安全卫生问题无关。“台湾自2002年加入WTO以来,我们向WTO承诺:每年都必须进口14万7千2百吨的稻米,每一批进口米都有经过农药检测,食品安全无虞。”
消基会:应以刑事诈欺与不当得利究办
“这跟胖达人一样,都是民生诈欺,检调应向厂商追讨不当得利!”消基会秘书长雷立芬认为,20万元罚锾,对厂商来讲是非常小的数字,根本不痛不痒,检调应立即以<刑法>诈欺相关罪嫌,将山水米负责人送办负并将其限制出境,“才能遏止这些食品厂商投机取巧的歪风。”
谷物研究所所长卢训也表示,进口长米与台湾长米的价差超过一成,业者的行为“是在谋取暴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