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张农产加工厂混米将遭重罚400万元史上最高粮食管理法修法后首例
端午节将届,糯米需求量大增,市场上也传出业者使用进口糯米混充国产糯米事件。农委会农粮署今天表示,查获云林张农产加工厂使用进口糯米混充国产糯米销售 下游,由于混米的项目遍及长糯米与圆糯米两项,且张农产加工厂营业额达100万元,依照新修正的粮食管理法规定,将对业者这两项混米行为各开罚200万 元,合计新台币400万元罚锾。
山水米混米案后,首度发现进口米冒混国产米,重罚400万
这是继前(2013)年8月泉顺山水米遭踢爆以越南米混充国产米销售后,国内再度发现有粮商以进口米混充国产米销售的事件,也是粮食管理法修法后,第一件重罚400万元的混米案。
农粮署副署长陈俊言表示,6月9日接获有人检举云林县莿桐乡碾米厂“张农产加工厂”供应给桃园市嘉禾碾米工厂的30公斤装长糯米(又称尖糯米)与圆糯米这 两项产品,疑似有进口米混充,随即于6月10日分头前往张农产加工厂及嘉禾碾米工厂抽验相关产品,送往中华谷类食品工业技术研究所分析DNA。
经过将近一周的检验,谷研所发现在张农产加工厂采样的长糯米虽然是国产米,圆糯米有20%的比例非国产米,但是供应给嘉禾碾米工厂的长糯米却100%非国 产米,圆糯米则有10%非国产米,显示张农产加工厂使用进口糯米混充国产糯米对外销售。陈俊言推测这批进口米很可能来自越南。

混米疑来自越南
陈俊言说,农粮署今日访查市场上国产及进口糯米批发价格,依照糯米进口国家的不同,与国产糯米批发价每台斤约26元相比,平均便宜4至10元不等。而根据 桃园市嘉禾碾米工厂的说法,该厂是以长糯米每台斤24元、圆糯米每台斤26元分别向张农产加工厂以30公斤装进货,而张农产加工厂也在外包装上标示产地为 “台湾”,显示张农产加工厂是以国产米的名义对外销售。农粮署已要求业者回收下架。
陈俊言表示,据访谈纪录显示云林县张农产加工厂出货之数量与嘉禾碾米工厂进货数量不符,因为张农产加工厂负责人仅提供部分账册,该厂负责人承诺将于6月22日再提供其他账册供调查比对,至于该厂对于其产品被验出进口糯米,将申请复验。
农粮署指出,国内每年糯米需求量约8.2万公吨(白米),近3年平均产量为5.96万公吨,不足部分由进口糯米供应,104年1至5月进口糯米数量共10,385公吨,包括越南糯米7,534公吨、泰国糯米2,048公吨、美国糯米800公吨、日本糯米3公吨。越南糯米因国际价格便宜,国内进口量最大,目前市场越南长糯米批发价每公斤约28元,较国产长糯米约便宜16元;越南短糯米批发价每公斤约33元,较国产圆糯米约便宜11元。此外,我国对于进口米之卫生安全把关严格,卫生福利部对于进口米,于边境采逐批检验,入境前需经检验合格始得进口。
陈俊言表示,山水米混米事件后,农委会已于2014年6月18日修改粮食管理法加重罚则,并于同年12月18日施行,因此针对张农产加工厂混外国米标示台 湾糯米的行为,农粮署将根据新法,针对云林张农产加工厂在长糯米与圆糯米这两项混外国米的行为,各自裁罚200万新台币,合计400万新台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