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主权与小农市集的倡议
今年以来,美牛进口的问题,重新掀起社会大众对饮食安全问题的关心与讨论。启动这波国人对美牛进口问题关心的,是2009年底由主妇联盟环保基金会、主妇联盟消费合作社和消基会等民间团体共同发动的“台美重启谈判”公投连署活动,抵制行政院卫生署于2009年11月2日发布《修正美国牛肉及其产品进口之规定》。
由于公投案在立法院审议过久,导致民众热情一度冷却,直到2011年初美牛检出瘦肉精,再度引起国人关心。然而仔细检视美牛进口的问题,我们将发现,它不单纯只是食品安全问题,更包夹了国际政治经济的需求或压迫(如:台美关系、参与国际多边经贸组织等),使得民众在“不进口美牛,台湾就没钱途”的恐吓之下,犹疑是否该开放有安全疑虑的美国牛肉进口。
在这波粮食安全的议题中,支持开放者一直拒绝讨论:我们是否“有权”决定我们希望的食物品质?我们是否该让渡我们的“食物主权”(food sovereignty,或译为粮食主权),以换取具有不确定性的多边经贸合作?我们是否“有权”拒绝多边合作对粮食的控制?
2012年05月20-25日,我到南法的历史古城Montpellier参加第13届国际民族生物学会研讨会。本届的主题为“文化多样性、生态多样性与永续经营:发现过去与构筑未来”,其中“食物主权”是近年来受到国际学术界或农业运动界重视的概念,在这次研讨会中,也有许多关于食物主权的研究发表。故本文即介绍食物主权的概念,并进一步说明此一倡议对在地食物生产的意义,以及小农市集对食物主权可以提供什么贡献。
什么是食物主权
什么是“食物主权”?食物主权一词是1996年由“农民之路”(Via Campesina)所提出的政治主张,他们倡议:个人、社群、人民和国家有权定义他们自己的农业、畜产和渔业等农业和食物政策,而不受其他国家倾销的压迫。食物主权的倡议有别于“粮食安全”(food security)主张,其更强调“文化”在食物选择上的重要性。食物主权强调人们不仅有免于饥荒或食用不安全食品的“人权”,更有选择适合其文化的食物之“文化权”,其概念基于以下七点原则:
1. 食物是人民的基本权利:必须保障每个人都有安全、营养及合适其文化的食物,以维持人类的健康生活与尊严。
2. 耕者有其田:一个真正的土地改革是必要的,使无土地农民获得土地及控制耕地的权力,并归还原住民的传统领域;此一权力不因性别、宗教、种族、社会阶级或意识型态而有所歧视。
3. 保护自然资源:促进自然资源之永续利用与照顾,特别是土地、水、种籽和畜牧。土地耕作者有权实践自然资源的永续经营,保护生态多样性。
4. 反对世界银行、WTO、IMF协助跨国企业控制农业:食物是首要且最基本的营养来源,但却只是贸易中的次要项目,一个国家的农业政策必须优先供应国内消费以及粮食自给。粮食进口不可取代本地生产,也不可压低价格。
5. 终结饥荒全球化:食物主权受到多边机构以及投机资本所破坏,多边组织的经济政策助长了对农业政策的控制。因此,终结多边合作对粮食的控制,也就等于终结饥荒的全球化。
6. 社会和平:任何人皆有免于暴力的自由,不能以食物做为武器致使贫穷增加、迫使弱势族群边缘化、导致原住民遭受不公平处境、强迫都市化,以及压迫小农。
7. 民主的决策制定:联合国或相关组织必须开启一个民主的程序,让农民直接投入农业政策的制定,任何人有权获得诚实且准确的资讯。此为良好管理、平等参与,以及避免各种歧视之基础。

(作者为国立新竹教育大学环境与文化资源学系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