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宜兰推饮食健康自治条例
近年食安问题频传,宜兰县县长林聪贤昨天在宜兰绿色博览会,公布“宜兰县饮食健康权自治条例”草案,创全国首例,内容涵盖食农教育、食品安全、友善农业,除了推动餐厅采用在地食材、食品安心标章,未来国中小校园都要有教育农园,学校不得提供有害健康的食品。草案目前正在预告阶段,预计五月送进议会。
禁止使用危害健康的食品容器
去年十月爆发大统混油案,宜兰县政府举办一连串论坛,着手订定饮食健康权法案,历经半年筹备,昨天草案终于出炉,宜兰县县长林聪贤,特地选在昨天“世界健康日”公布。他表示,自治条例草案共16条,内容涵盖安全、充足且营养,以及文化偏好三大面向,希望透过自治条例,为县民的安全把关,同时让在地健康的农产品,优先提供当地使用,让在地人吃得安心、活得健康。
先前传出许多知名咖啡店使用6号杯,接触高温可能释放致癌物,宜兰县府在自治条例第11条明文规定:“禁止提供或使用危害健康的食品容器盛装热食及饮料”,违规两次者,处一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罚锾;未来也将建立食品安心标章制度。
不过宜兰县卫生局食品药物管理科科长庄淑姿表示,草案内容仍需要细修,未来将会组成饮食健康权推动委员会,聘雇学者专家、非营利组织、相关代表,和县府一起研商细部内容,例如什么容器不能用、何者有健康危害。

订在地标章,推广地产地销
草案扩大县府“绿色宜兰”的口号,除有机农业,还辅导惯行农业改为友善耕作,并建立在地农产品履历、奖励地产地销。
宜兰县农业处处长周庆安表示,目前正在搜集各方意见,订定两种宜兰在地标章,分别是有机农业的“宜兰严选”标章,以及没有农药、化肥的“劲自然”标章,从生产端就开始把关,但相关检验制度、标准还在研拟中。
此外,草案也俱备食农教育的精神,第7条规定,国中小学必须建立教育农园,但地点不限校园,可以和附近农田合作,并且要将食农教育融入课程;而且学校不能提供有害健康的食品,预计5月送进议会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