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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舍修法“被”转弯陈保基:没有压力农团痛批

综合资讯 作者:农讯网 阅读 0

农舍修法争议不断,不论蓝绿立委都有反对修法的声浪,农委会本预计修正“农业用地兴建农舍办法”,规定农舍起造人、承受人需具备农民资格(不含继承、法拍、直系二等亲赠送),今天却出现大转弯,承受人资格将切割,留待《农业发展条例》修法,表面上是提升法律位阶,但办法仅需行政单位公告即可实施,《农发条例》却需经立法院三读,短期内恐难通过。

台湾农村阵线、守护宜兰工作坊批评,《农发条例》的立法精神是农地农用、农舍农用,本就可以在办法中修正承受人资格,农阵发言人陈平轩批评,行政机关明知许多立委怕影响选情反对修法,仍送进立院,“根本是虚晃一招、大开倒车。”

行政院今早通过《农发条例》18条之1修正草案,农舍承受人需务农一年以上,但有农保、健保第三类保险者不在此限,也排除继承、法拍、直系二等亲赠送,但受赠者和拍定人不能有自用农舍。

内政部则拟在今天下午的部务会议,通过“农业用地兴建农舍办法”修正,要求起造人需有农保或健保第三类(渔牧)资格,或出示农业经营相关证明。

修法转弯?陈保基:没有受到压力

承受人资格是这次农舍修法的重点,农委会主委陈保基曾表示,《农发条例》规定农舍须为农用,农委会明确定义起造人资格,承受人当然得一并规定。

许多立委质疑,《农发条例》没有规定承受人资格,“农业用地兴建农舍办法”是依《农发条例》制定的施行办法,农委会却径自修改,有逾越母法的问题。

不过,农委会先前就曾经讨论此问题,后来认为《农发条例》的精神是农地农用,没有逾法问题,7月交由内政部预告“农业用地兴建农舍办法”草案。

陈保基今早出席行政院会后记者会时表示,修法公告期间接到很多反应,《农发条例》仅规定起造人须为农民,但没规范承受人资格,直接修改办法恐引起争议,“本来也可以直接修改办法中的‘其他应办事项’,但考虑到人民权利义务, 因此把承受人资格放到《农发条例》修改。”

记者追问,修法是否受到大选压力?行政院发言人孙立群回避回答便直接跳下一个问题;陈保基则在记者会结束后说,没有受到压力,立委只是误会这样农地就都不能盖农舍了。

陈保基强调,这次修《农发条例》是由农委会主动提出,对于实际从农者完全不会受到影响,“我们禁掉的是把农舍当别墅炒作者”,呼吁朝野立委一起支持修法,为子孙留下净土。

被问到农舍修法是否受到压力转弯,行政院发言人孙立群(右)回避问题,农委会主委陈保基(左)则否认。(图/林慧贞摄影)

民团质疑行政院虚晃一招,大开倒车

明年适逢九合一大选,今年5月陈保基宣布修改农舍办法后,便遭遇蓝绿立委压力,苗栗立委陈超明甚至直接表示“乡下地价高一点不行吗”,直言此时修法会影响选举。

之后先是传出修法“被暂缓”,直到7月才预告草案,8月农委会汇整意见后,放宽直系二等亲、法拍可以免农民身份,此时又把农舍修正案“切割”,引发民间团体强烈反弹。

守护宜兰工作坊发言人李宝莲听闻消息后,长叹一口气说,《农发条例》的立法精神本就是农舍农用,行政院只是不想担责任,推给立法院,“立委怕失去选票,但这样恶搞才会失去民心。”

台湾农村阵线发言人陈平轩痛批,农舍农用本就包括建造、移转、承受,行政院表面上强化了农舍修法的法律位阶,实际上根本没必要,且行政院早就知道立委反弹,刻意拖延阻挡,漠视法治,如今又送进立法院,根本是虚晃一招,大开倒车。

陈平轩强调,依据《农发条例》农地农用、农舍农用的精神,农委会本就可制定办法,实施后如发现有必要提升法律位阶,再来调整。

民团质疑法拍农舍有漏洞

李宝莲另外质疑,修法排除法拍须有农民身份,但有心想卖的人可以设定抵押权,也就是说,买卖两方可以说好,卖方向买方借钱,卖方以农舍抵押,还不出钱,买方就可自然而然接收农舍,甚至比农委会目前规定的五年转移期限还要快。

宜兰县农业处处长杨文全认为,如果中央觉得有法制问题,宜兰县府对此表示尊重,也希望朝野立委能支持《农发条例》修正。

他补充,排除法拍确实是美中不足之处,但修法推进无法一步到位,必须一步一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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