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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改,为了谁?─记《基改科技与基改食品管理》跨领域座谈会

综合资讯 作者:农讯网 阅读 0

文│陈儒玮

搭上捷运抵达北门站,按图索骥走到北门邮局旁的交通大学科技法律学院,踏入三楼教室,里头早已挤满人,默默地走到最后头的椅子,翻阅著今日“基因改造科技与基因改造之食品管理”跨领域座谈会手册。

上半场议程主题为“基因改造科技及其意涵”,分别由余淑美院士分享“生物科技与基因改造技术”、潘子明教授说明“基因改造食品现况与安全评估”,最后则由郭华仁教授提出“基因改造产品的科学﹞经济及社会的省思”。我分别听过三位老师在多次于其他场合的讲座,但印象中倒是首次见到三人一起同台。

余院士从因工业开发、化学污染及气候异常等造成全球土地危机的观点切入,认为在全球耕地面积逐渐减少的情况之下,认为透过基因工程技术,可以克服种原不足与不同种难以杂交的问题,产生新的适应全球气候的基改作物,解决全球粮食不足的危机。认为借由研发先进且安全的基因改造技术,经过严格动物安全评估,不尽可以增加食品的营养成分,更能对应快速增加的人口。

她以近来通过核准的北极基改苹果和天生基改马铃薯为例,这两种借由基因静默(genes silence)方式的基改作物,并没有引入外源基因,而是关闭基因中产生某种酵素的机制,相当受到餐饮界的欢迎。最后余院士以“汽车污染空气,是否仍需要开车?”为例,解释我们应在经济发展与环保中取得平衡,以基因改造作物的目标来看,其实也是相当“有机”的。

潘教授则从担任基因改造食品审议小组成员的身份,来向现场听众说明目前基因改造食品的审核流程与结果。基因改造产品目前在台湾的管理部门,由科技部在上游负责研发管理、农委会在中游管理环境生态与饲料,卫生福利部则是在下游掌控食品安全。而在食品药物管理署的基改食品查验登记流程,分为“食品组”负责食品安全审查许可、“研检组”担任检验方法验证工作,而“基改食品审议小组”则由专家学者和消费者团体组成进行科学性风险评估。

潘教授一再强调,任何担任官方工作的委员自身也是消费者,绝对会严格执行审查工作,而通过审查的基改食品事实上安全无虞,再者以台湾目前允许进口的基改食品原料为97项,远远少于日本的287项,显见台湾的标准并没有特别宽松。

不同于前面两位老师强调科技与食品安全面向,郭华仁教授以基改产品对经济与社会产生的影响出发。首先他表示由于今天是由科技法律研究所主办的课程,因此先介绍Steven M. Duker公益律师的重要著作《 Altered Genes, Twisted Truth》,此书探讨基改种子公司如何运用政经影响力掌控基改科技政策的走向,更被珍古德博士誉为五十年来最重要的一本书。

接着,从政治经济学的面向来看,基改作物需要花上比传统育种多上25倍的经费、研发所需时间并没有缩短,而且专利权的垄断也是个严重问题,例如美国种植的基改黄豆及玉米几乎全为孟山都一家公司所拥有。另外,基改作物不仅不如预期般减少农药使用量,更因农药滥用,导致超级杂草、超级害虫与造成第三世界国家土地污染与危害小农健康(推荐观看:杀戮农场)。最后,郭老师引用教宗圣方济各今年六月发布的通谕作结,“基改作物即使对某些地区有经济上的好处,但不应忽视其缺失。…基改议题相当复杂,应有足够的经费来进行不受大公司控制的、跨领域的研究,来探讨各层面的影响。”

下半场安排的议程主题为“基因改造食品之管理”,分别由食药署李婉媜科长介绍“我国基改食品标示管理”、交大科法学院陈鋕雄副教授从法律观点解析“基改食品管理措施与国际贸易规范”,最后则由董事基金会的许惠玉主任从消费者观点探讨“资讯揭露与风险沟通”策略。

李科长带来的是热腾腾七月一日上路的基改食品标示新制介绍(新制详细内容可以看这里),今年年底之前包含散装、食品添加物和包装食品都须纳入管理。她也提供许多官方文宣资讯(请点这里看)及问题Q&A的查询网页,欢迎业者与民众自行前往查询。

不过,在李科长的报告之中有一个很值得特别提出来的,就是在此次标示新制中,高层次加工品必须加注警语,但是涵盖范围仅有“黄(大)豆油、酱油、玉米油、玉米淀粉、玉米糖浆、棉籽油与芥花油”等七项成分,并非包含我们之前认知的所有成分。

陈鋕雄副教授先简单介绍与基改食品标示制度有关的SPS协定(食品安全检验与动植物防疫检疫措施协定)与TBT协定(技术性贸易障碍协定)。

在SPS协定之中,必须符合“科学证据”、“必要性”、“允许暂时性措施”、“不歧视”及“国际标准”等原则;而在TBT协定之中,目的与SPS不同,认为“国家于该国认为适当之程度内,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该国输出品之品质,或保护人类、动物、植物之生命或健康或环境或防止欺骗行为。”,遵守的原则为“技术规章之不歧视”、“必要性”及“符合性评估之避免不必要迟延”。

实施基改食品标示新制,从产业观点来看,非故意掺杂率从5%调至3%或许会增加进口业者成本,导致业者不愿意进口基改食品原料,或是使得因业者改采用价格较高的非基改原料,而提高市场上的食品价格。但从法规合制性来看,此规定对国内外产品一律适用并无歧视问题,而主要的精神应该是并非以食品安全为唯一考量,还包括日益重视的消费者知情权。

最后,董氏基金会许惠玉主任则以反式脂肪为例子,说明食品科技的发明对人体健康风险影响,必须透过长时间的流行病学研究才能显现,目前虽然没有足够的科学证据证明基改食品对人体与环境有具体危害,但我们是否要需要这么早就热烈拥抱基改食品?标示是让消费者有知的权利,更重要的是教育,让消费者能有自主风险判断能力而做出选择。

会后则有相当多听众提问,但主要还是围绕着基改食品安全风险疑虑。然而,基改科技产品为何直到今日全球仍争议不休,绝对不会只是因为人体的健康风险这样单纯的因素。滥用农药对环境的危害、种子专利权被几家跨国农企公司把持、生物污染风险的不可逆性或是生态环境与饮食文化的单一性等等,这些由基改作物带来的政治社会经济的困境,才是造成现在需要跨领域讨论共思解决之道的处境。

如郭华仁老师所言,“基改科技是化约论的极致,妄想将复杂的粮食议题单一化成只要透过基改科技就能解决。”一直在想,基因工程难道就是解决全球粮食问题唯一解药?对环境友善的永续农业,其实也需要非常精密的科学知识才能运作,为什么反基改就一定是反科学?仅只强调科学技术与管控严谨,无法真实反映社会现况的官方论述,真的禁得起考验?

基改科技已然大大改变我们的生活,但这样的改变,则是朝哪个方向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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