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农舍修法未过既有行政规范如何遏止农地炒作?
农委会有意改善农舍问题,但外界对新修法令看法不一,为了避免争议,有第一线执法人员认为,倘若法令没过,农委会至少可用行政指导方式,明确告知何谓农用,让第一线人员取缔时有依据,至少可威吓部分投资客;嘉义农业处则认为,只要落实现有法令,根本不用大动作修法。
订出实际务农,吓阻投资客
现行《农业发展条例》,以及“农业用地兴建农舍办法”,虽然都规定农舍申请人必须是农民,且农地仍要维持九成农用,但到底何谓农用,却没有实际规范,导致豪华农舍林立,农委会预计修法,要求只有具备农保、健保第三类、实际务农者才能盖农舍,且农舍移转时,买方必须是农民。
虽然修法让许多年轻农民叫好,不过地方政府认为政策缺乏沟通,嘉义农业处处长林良懋批评,农委会大动作修法,但执法的是地方政府,却完全没被征询意见,“这是个重大政策耶!”地方没钱也没人,“实际从事务农者”的定义又含糊不清,增加第一线执法的困难,其实根本不用修法,只要明确定义出何谓实际务农,地方政府严查,就能吓阻炒地皮。
他认为,每个地方有每个地方的农业问题,宜兰农舍泛滥,台中违章工厂严重,南部优良农地种太阳能电板,政府既然给各地自治权,应该回归各县市自己管辖,落实执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