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义和仁爱的交叉口
9月28日上午,我在苗栗竹南大埔的公义路与仁爱路交叉口,与一位朋友道别。这位朋友,白手起家,辛勤持家,也竭尽心力安家、护家。他的名字叫张森文。
他,被地方恶官践踏、被中央当权欺骗、被行政体制凌虐、被地方鬼怪污辱,也被台湾社会遗弃。他,被强夺家产,强夺性命。
难道没有任何机会、任何关键可以解救他吗?当然不是。只是,要说谁可以解救他,其实是尽数谁该救未救、甚至是谁推他一把。而这,竟是台湾社会丧尽仁义的沉重路途。
制度,成为暴力武器
如果行政体制正常运作,张森文先生就不会家破、人亡。
所有资料显示,苗栗县有大量的闲置工业用地,都市计划也早已供过于求,但是却提出大埔这个挂产业需求的羊头,卖土地炒作狗肉的都市开发案。
这个完全没有必要性、正当性的征收与开发,在行政程序上,依序必须经过几个层级的审议:内政部区域计划委员会、苗栗县都市计划委员会、内政部都市计划委员会、内政部土地征收审议委员会(现已改为土地征收审议小组)。
而这个开发案,在国土利用上既不适当、更不合理(参见区域计划法第十五条之二第一项第一款),但是,2003年9月10日内政部区域计划委员会审查同意申请,2006年12月25日苗栗县都市计划委员会审议通过,2008年8月26日内政部都市计划委员会决议通过,2009年4月14日内政部土地征收审议委员会决议通过。一个不该通过的个案,何以通过层层审议,完成所有行政程序,到底是为什么、为什么?
制度本应约束浮滥的开发与征地行为,为何在面对刘政鸿领军的苗栗县政府时,会出现缺口而门户洞开,且反成为张森文等被强征者面对的暴力?
当文官体制成为政治决定的工具箱,当专家委员成为浮滥开发的保证书,于是制度就是暴力了。而这些制度运作的参与者,失职、失责,让制度彻底失能,难道不应追究?
承诺,竟是落井下石
三年前(2010年8月17日)吴敦义(时任行政院长)与江宜桦(时任内政部长)在行政院内的白纸黑字研商结论,本应是救命的契机,不料却成为致命一击。
邪恶政客所谓的圆满解,的确重新启动行政程序,让这个个案再度进入都委会的审议,进行变更。因此,苗栗县都市计划委员会第226次会议(2010年12月3日),以及内政部都市计划委员会第746次会议(2010年12月28日),皆决议以“特殊截角”让张药局房地原位置保留。
但地方豺狼锲而不舍,不达目的绝不终止,而内政部都市计划委员会竟在第755次会议(2011年5月10日)翻盘,让张药局特殊截角、原屋保留的决议归零,并在内政部都市计划委员会第784次会议(2012年7月24日)确定否决其保留。
三年的蹂躏,三年的践踏,成为落井下石的致命一击。本是地方土豪霸政的恶劣夺产行径,原以为中央喊停,到头来却是加入集团共同追杀。
耻与恶的骗徒
是哪些人说好要帮他,却逼他步入绝境?
吴敦义,这个设局行骗者,将张森文先生高高的举起再重重的放下,白贼三年后,将责任推诿给地方政府,一切与他无关、干他屁事。
江宜桦,当时的内政部部长,兼任都市计划委员会主任委员(会议主席)。只要他愿意,出席主持会议(这是他的职责),向委员说明研商结论,以及内政部的可行评估,这个有近一半委员是政府机关代表的委员会,会不通过吗?会轻易的翻盘吗?张药局会留不住吗?
事实是,江宜桦从未出席会议,从未主持会议(由内政部次长简太郎代理主持),也从未落实承诺,竟还捏造出四个条件来规避责任。
吴、江二人,说谎背信,踩踏着人民的家园与身躯,爬上政治权力的高峰,这样的耻恶骗徒,台湾社会还能漠视?
此外,那些参与行政院协商、技术评估,确认可以特殊截角保留的文官们,那些苗栗县都市计划委员会委员们,那些内政部都市计划委员会委员们。这些人,推了张森文先生一把,让他落入绝望的深渊,怎可以云淡风清、不予追究?
马的两人权公约
马英九,这个总统,常常吹嘘批准两人权公约(《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ICCPR,以及《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ICESCR),落实国际人权规范的普世价值。
的确,2009年4月22日总统公布两公约施行法,并于12月10日施行。此外,总统又在2010年10月10日宣布成立“总统府人权咨询委员会”。
但重要的是,两人权公约第8条有:“各级政府机关应依两公约规定之内容,检讨所主管之法令及行政措施,有不符两公约规定者,应于本法施行后二年内,完成法令之制(订)定、修正或废止及行政措施之改进。”
我们不禁要问, 2011年(12月13日)修正,2012年(1月4日)公布实施的《土地征收条例》,符合人权公约吗?若有,为何还会有大埔家破、人亡?
此外,总统府人权咨询委员会在今(2013)年6月27日认为,行政院与苗栗县府应遵守两公约保障人权的规范,因此决议“请内政部协调苗栗县举办听证会,在此之前则应暂缓苗栗大埔地上物的拆迁”(请参见7月4日NOWnews报导,总统府人权咨询委员王幼玲发言)。为何没有缓拆?为何没有举办听证会?马英九对此说过一句公道话吗?
马的实践人权普世价值的承诺,怎会让张森文先生家破、人亡?
无感司法,赐刘良机
当行政程序完成,人民只能寻求司法救济。
7月9日,大埔4户向法院声请停止执行强制拆迁,7月12日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将人权视为“主观依恋”,认为可以用金钱赔偿损失,并非“难于回复的损害”,因此驳回保全处分。
这个裁定,显见司法与行政同样,对人民的家园、土地、情感、记忆与痛苦无感,漠视人民的财产权、工作权,因而放弃对人民基本人权的救济,也赐给刘政鸿7月18日的拆屋良机,埋下剥夺张森文先生生存权的祸根。
法官们,生命可是主观依恋?生命如何计价、如何赔偿损失?死亡难道是可以回复的损害?
豺狼四起,社会遗弃
逼迫张森文先生走向路底的,是地方肉桶利益的豺狼。
里长召开记者会与里民大会、地方政客召开说明会、县府登报买广告,为了集体掠夺,达到拆除目的,几近不择手段,以地方发展、交通安全来中伤张家,甚至公开张家拥有房产资讯,让媒体血腥逼问张家。
台湾社会难道真的笨到不会分辨,征收的前提是“必要性”,而非拥有多少房产?而这种指责,又为何从来未被加诸于刘政鸿,这么有权有势、有房有产的土霸王,如何还能保有高铁特定区的家?
可惜的是,社会没有解救张森文先生。沉默、噤声者有之,冷言、冷语者有之,甚至与狼共舞者亦不乏其人。终究让残忍的国家暴政与分肥的狼犬,不动武器,而终结张先生的性命。没有喊停,没有强大的集体社会力量喊停、喊停。
这些人可知道,张森文先生不是第一个命丧征收制度者,也不会是最后一个?这些人可了解,我们都是剧中人?
这一切,都是后话
9月28日,我见证了台湾社会,公义与仁爱交叉口下的死亡荒谬剧。
我向牺牲者道别。并小小祈愿。
可否容我请求,台湾社会所有的公民。集结所有的力量,对夺人家产、谋人性命这件事,追根究底,并且向残忍的暴政道别,向暴虐的马、吴、江、刘道别。
拜托大家,我愿永远与大家同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