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卫生管理法》五大漏洞系列(1)“工业级化工原料”混充“食品添加物”
三月中,在一场“食品卫生管理法”修订的公共论坛上,某位从事食品安全稽查的第一线公务员,向全场分享了他多年来稽查食品添加物的复杂、无力感受:
去年冬天,他带着两名卫生局稽查员到一家大型食品添加物工厂稽查,赫然发现工厂居然二十四小时不休息生产大量火锅汤头调味料;汤料的来源,是厂房里的一袋袋25公斤装,由荷兰进口,没有任何中文标示的“汤料”,英文只写着“酵母抽出物”,厂房里既没有进出口资料,也不知道抽出物究竟是什么,员工只知道加上化学香料调配,而原料是工业级还是食品级?用何种有机溶剂萃取抽出?溶剂对人体健康是否有影响?即便是稽查员也束手无策。
随后,他到一家连锁涮涮锅稽查,整间店面生意非常好,外场有两三个人,厨房则只有一个人,却没有任何一个人在熬大骨高汤,所有的高汤都是工厂“泡”出来的……
从火锅汤头到各种海产、鸭肉、鹅肉常用的保鲜剂、高贵食品(鱼翅、鲍鱼)的发胀剂、新鲜沙拉与鸡肉所用的漂白杀菌剂,各种你不知道的化学添加物,已经渗透我们的生活与食物,远远不仅只是两年前的塑化剂而已。
台湾的《食品卫生管理法》,已经赶不上食品化学工业“日新月异”的改变,甚至在法规上更有许多自相矛盾、荒谬的漏洞,让部分不肖业者有法律漏洞可钻,以牺牲民众的健康为代价,“合法”赚取暴利。
每每看完食品安全问题的新闻后,你是否都会感到无奈、无力然后想着:“这么多东西都有问题,那是不是什么都不能吃了?”正因为单独的消费者无法一一费心检验每项食物的安全,所以才需要有严谨完善的食品卫生管理法规、足够的预算、充足的政府稽查人力与执行来为我们把关。
此刻,民间正在推动《食品卫生管理法》的修法,日前已排入立院,希望能让法规更完善,真正保障食品安全。上下游新闻网针对影响你和家人日常饮食安全的《食品卫生管理法》五大漏洞,制作系列专题,希望大家一起正视问题,关注修法进度。
《食管法》漏洞一:“工业级化工原料”混充“食品添加物”
超酸姜丝大肠里“醋精”的秘密!
常吃超酸带劲的客家名菜“姜丝大肠”吗?爱好臭豆腐中酸到令人流泪的泡菜吗?超强酸味的背后,其实大有玄机!
超酸姜丝大肠的酸味来源,来自原料中以“醋精”、“醋酸”名称在市面上贩售的液体,往往难以分辨成分使用的究竟是酿造食用醋(含多种有机酸且浓度低于5%)还是稀释后的工业用冰醋酸(乙酸),为了吃起来够酸带劲,民众恐怕都已吃下不少工业级(Technical Grade)冰醋酸。尽管卫生署有对食品添加物冰醋酸规格做出规范(见食品添加物规格规定p.376),在法令不严与执行不力下,却难防业者以低成本的工业级原料混做食品添加物。
工业级化工原料混做食品添加物,正是台湾食品卫生管理的首要漏洞。
监察院在2010年《我国食品安全卫生把关总体检》报告中明确指出:“部分食品业者使用工业级化学品做为食品添加物,因未办理查验登记,复未将进口或生产化工原料之业者所生产之物质列管登记,是否流供食品添加使用,亦难有效掌握。”(监察院调查报告,字号0990800129)
不断向卫生署与监察院投诉,极度忧心台湾工业级化工原料被用做食品添加物的香料业者郑名凡,以他曾担任化工与食品原料进出口业务多年的经验透露,所谓工业级化工原料,本来就不是生产给人吃的,因此生产过程并未考虑重金属残留量、卫生标准、菌丛数、对人体的毒性、过敏性等等问题,制程也和食品级原料大不相同。
此外,许多工业级的化学香料(如酯类)更是以具毒性的有机溶剂(如防冻剂丙二醇)萃取而非以水或食用酒精萃取,因此,如今工业级化工原料或香料普遍被当成食品添加物大量使用,“对肝、肾的危害非常大,”林口长庚医院临床毒物科主任林杰梁忧心。曾在昱伸、宾汉塑化剂起诉案中做为证人的郑名凡强调:“塑化剂风暴后,卫生署应该加紧查核业者仍在使用中的单方起云剂(Sucrose Acetate Iso-Butyrate, SAIB)、各种香料,究竟是不是合法的食品级原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