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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本全:彻底检讨吞食农地的制度性缺口

综合资讯 作者:农讯网 阅读 0

摄影/ 郭志荣

长期以来,台湾农乡作为国家经济发展的工具,农业沦为都市文明的附庸而始终不被肯定,农乡不仅是提供粮食的“粮仓”,以及提供都市劳动力的“人仓”,更成为都市与工业发展抢地的“地仓”及抢水的“水仓”。而农业主管机关(行政院农委会)亦成为行政体制中弱势甚至“示弱”的附庸。

现阶段农地面对外在力量的挑战主要有二,一是以都市或工业发展之名,变更农业用地为都市或工业用地,鲸吞完整农地。第二是以农舍兴建之名,兴建豪华住宅,蚕食农地。此二挑战将造成台湾农地与农粮危机,且事实是,台湾早已处在危机之中。

正在被吞噬的农地经典个案为新竹竹北“台湾知识经济旗舰园区特定区计划(简称璞玉计划)”,该案集结产、官、学的土地拓垦集团,漠视台湾都市发展的失控,圈定新竹六家高铁站旁竹北与芎林447公顷农地,其中九成以上农地为特定农业区,却放任造镇炒作、榨取土地利益,以及变更农地、断绝农业生产的多元价值。农委会,可否勇敢的站出来捍卫璞玉良田?

以农舍之名在农地上兴建豪华住宅,源于制度性的开门,即是2000年“农业发展条例”修法,不仅开放农地自由买卖、兴建农舍,新购农地亦可兴建农舍,直可谓全面开放。并于2001年由内政部(营建署)与农委会订定“农业用地兴建农舍办法”,试图对农舍申请资格、建筑规范进行管制。但制度性的缺口一开,即难再予限制,何况对农民与农业使用定义不清,以及授权地方政府审核、认定下,造成今日遍地豪宅农舍,以及中央与地方诠释莫衷一是之乱象。

内政部(营建署)与农委会面对农地投机炒作与豪宅兴建,已开始进行“农业用地兴建农舍办法”之修正,除增订“申请人须无从事农业以外之专任职业”等做为农民实质身份审查要件外,并规定禁止兴建农舍地区,以及对兴建集村农舍进一步规范。但该修正(草案)在今(2011)年7月5日的公开说明会遭建筑投资、中介业与政治人物强烈反对。

农委会应善用兴建农舍之争端,强化其作为主管机关捍卫农业与农地的功能,一方面在体制内制止都市与工业土地开发的吞食农地,另一方面立即进行制度的源头改革,评估农业发展条例修法的政策成效,分析十年来农舍兴建呈现的问题,并了解农民生活现况与需求,检讨、修正(甚至废止)农业发展条例第十八条。

简言之,农委会最该做的是:

  1. 彻底自我审视;
  2. 行政体制内地位的强化;
  3. 检讨开门机制,让制度性缺口消失。

如此,才能真正回归土地正义的精神,善尽农业中央主管机关的职与责,而台湾农乡也才有机会回归到其该然与本然。(本文作者为台北大学不动产与城乡环境学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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