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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顺复照农委会主委:“尊重行政院决定,但不代表泉顺是好粮商”

综合资讯 作者:农讯网 阅读 0

泉顺食品公司去年遭《苹果日报》爆料,以低价越南米混充本土米,农委会主委陈保基曾怒斥:“可恶!要废止粮商登记!”随后又发生4起违规事件,成为60年来首例被撤销粮商执照的业者,但不到半年行政院便赏了一巴掌,泉顺诉愿成功,恢复执照,昨天陈保基回应:“尊重行政院决定,但不代表泉顺就是好粮商。”

泉顺上月15日诉愿成功

山水米多次爆发不实标示等事件

泉顺认为标示不符为普遍现象

泉顺除对行政程序提出质疑,也认为农委会撤照有违比例原则和平等原则,泉顺指出所混的米都是合法进口或国内自产的食用米,对消费者饮食安全没有危害,但撤照会使上百名员工失业,数万吨公粮契约无法履行,业者斥资数亿的机械仓储设备遭银行拍卖,面临倒闭。

此外,稻谷可能因气候、土壤、品种改良等因素影响品质,农委会去年第3季抽验,共25家粮商及33种品项违规,“显见全国包装米均有内容物与包装标示不符情形,为国内米粮市场普遍现象,却仅针对遭检调机关侦查之诉愿人处罚注销粮商登记证,有违平等原则。”另一家粮商“联米企业”也累积4次裁罚,农委会至今未撤照,且给其陈述意见的机会,前后标准不一。

但行政院并未采上述理由,仅认为农委会没有给泉顺改善的机会。

记者昨天多次致电,泉顺老板娘叶淑蕙手机皆无人接听,公司则以负责人不在,拒绝发表回应。

要农民“共体时艰”泉顺有机米收购价竟比公粮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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