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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福部抽验食品真菌含量5件不合格,2件红麹米超标5倍花生粉超标4倍

综合资讯 作者:农讯网 阅读 0

文/食药署

食品药物管理署(以下简称食药署)与全国各县市卫生局共同执行市售食品真菌毒素含量监测计划,103年下半年共抽验食品11类217件,其中212件检验合格(合格率为97.7 %);5件不合格产品中,4件红麹米之“橘霉素”及1件花生粉“总黄曲毒素”含量超过我国食品卫生标准。该等不合格产品已立即下架,并追查来源,依法进行后续查处。检验结果及产品资讯如文末附表。

103年“市售食品真菌毒素含量监测计划”系针对各类市售食品进行真菌毒素含量之检验,上半年检验240件,有5件花生制品与2件红麹米原料不合格;下半年抽验花生制品、坚果类、香辛类、食用油脂与可供食品用中药材等127件,检验黄曲毒素;米麦类16件检验黄曲毒素与赭麹毒素A;咖啡6件检验赭麹毒素A;红麹制品52件检验橘霉素;苹果汁10件检验棒麹毒素;鲜乳6件检验黄曲毒素M1。

经检验不符合“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标准”者,已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17条之规定,爰依同法第52条第1项第2款规定,将该不合格产品予以没入销毁;5家违规业者,其中3家无法提供来源资料,已依法各处以新台币3万元罚锾,1家已限期改正完成,尚有1家办理供货来源追查确认中。

食药署提醒消费者应购买卫生可靠和信誉良好厂商的产品,并确认产品包装是否完整无受伤或破损,食品保存场所应控制良好之温湿度,避免发霉:食物如有发霉、变色或超过有效期限,应丢弃勿食用。同时,亦呼吁食品业者,应确保原物料符合卫生规格,并妥善储存原物料,采用先入先出原则,如此才能确保产品之卫生安全,消费者之权益及自身之商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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