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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耕大户5年坐领千万补贴陈保基:这不是土地正义

综合资讯 作者:农讯网 阅读 0

通常台湾稻田耕作,依时间季节分为一期(俗称春作)、二期(俗称秋作)与里作(冬季),一、二期种水稻,里作则种植大宗蔬菜。但受到国人饮食习惯从稻米转向面粉与加入WTO大幅开放农产品进口的排挤效应下,稻米消费量从1984年的84.4公斤降到2010年的46.2公斤,农委会从1984年起分三阶段推动稻田轮作休耕制度。

根据农委会统计,国内稻田耕地面积从1991年约47.2万公顷,降至2011年约40.6万公顷,其中最近八年,每年大约有超过20万公顷稻田休耕。目前每公顷每一期作补贴4.5万元,两期作是9万元,农委会平均每年要付出110亿元的休耕补贴与转作奖励。

资料来源:农粮署网站(欲知详细内容,可点选进入101年“稻田多元化利用计划”宣导重点)

在今年的基础上,农粮署所订出的“调整耕作制度活化农地计划(草案)”,规定从明年起,同一田区每年仍得办理一期休耕,领取休耕给付每公顷4.5万元;另一期作如果契作硬质玉米(原称饲料玉米)或大豆,可领取每公顷契作奖励4.5万元。换句话说,政府每年每公顷仍补助9万元,而农民种植硬质玉米或大豆出售,还会有额外收益,使农民整体收入高于连续两期领取休耕补贴。

小地主大佃农 将由补贴地主转为补贴佃农

除此之外,为了降低农地租金门槛,农委会也将修改“小地主大佃农”的地租补贴方式,由现行政府直接补贴小地主每公顷8万元、大佃农给付小地主2万元,使小地主合计领取10万元,改为政府依作物种类直接补贴大佃农转作奖励金,地租则由大佃农与小地主自行协议而定。

陈保基表示,这是为了让农地出租价格回归市场机制。

他举美国为例,指出地租是根据平均三年的农产品价格、价值与获利情况来决定,价格每年浮动。农产品种得好、获利高,地租就高;若农产品收成与获利差,地租就下降。反观在台湾,受到休耕政策齐头式补贴的影响,连续休耕地无论品质好坏,都从9万元起跳,使地租居高不下。

至于不愿参加小地主大佃农政策的农地主,陈保基强调仍可维持一期领休耕补贴,另一期自行种植水稻缴交公粮的机制。

农粮署长李苍郎表示,为了鼓励参加小地主大佃农政策的农民承租连续休耕地进行活化,农粮署会额外补贴每公顷1万元的整地费用。如果转作水稻以外的作物,除了根据作物种类领取每公顷2万至4.5万元不等的转作奖励,更可以额外领取每期作1万元的补贴。

举例来说,如果农民契作饲料玉米,每期作可领取每公顷4.5万元的奖励金,若参加小地主大佃农政策,奖励金则变为每公顷5.5万元。

政策能否成功 关键还是在销路

陈保基乐观认为,同样补贴4.5万元鼓励农民从事生产,就能带动农机、运输、储藏、资材等相关产业发展,也能增加农村的就业机会,吸引年轻人回乡,并透过小地主大佃农等配套措施,扩大经营规模,提升生产效率。

他预估活化休耕地政策推出五年之后,活化面积大概会到达4.5万公顷,提高粮食自给率1.4%,减少食物里程77,300公吨,每年节省外汇支出11亿元,并创造周边产业的就业机会约10万人。

虽然农委会提出诱因活化休耕地吸引年轻人务农,不过对农民来说,最担心的还是销路问题。

“如果种出来没人要收,或是收成价格不好,难以维生,很难吸引年轻人回乡务农啦,”云林一位六旬老农道出最直接与最现实的心声。

(关于休耕补助争议,请阅读“休耕补助政策争议专题”)

休耕补贴改革与配套措施整理

(根据农粮署资料所整理)

现在,休耕补贴:

一期可领4.5万元,连续两期可领9万元

明年起:

每年最多只可领一期休耕补贴4.5万元,另一期作必须复耕。

复耕的选择有:

  1. 种水稻缴公粮(小地主大佃农计划者除外)
  2. 种植进口替代作物如硬质玉米、大豆、小麦、青割玉米、牧草及短期经济林等。例如大豆、硬质玉米一期可领奖励金4.5万元,另有生产收益。
  3. 种植具外销潜力如毛豆、胡萝卜、结球莴苣等,依作物种类给与补贴,另有生产收益。
  4. 种植地方政府指定的特产与有机作物,依作物种类给与补贴,另有生产收益。

65岁以上老农出租农地,除了领租金,还有:

  1. 可领离农津贴每月每公顷2000元,上限3公顷(限参加小地主大佃农)
  2. 老农津贴每月7000元持续领
  3. 加入小地主大佃农计划,农会媒合出租土地

农民加入“小地主大佃农”计划,大佃农可以:

  1. 租用连续休耕地复耕,政府补贴每公顷1万元,以一次为限。
  2. 目前地租由政府直接补贴小地主,将来转由直接补贴大佃农
  3. 种植政府指定的转作农作物,除了既有的奖励金外,每期作每公顷再额外补贴1万元

针对地层下陷等不适耕作地区:

现行办理休耕种植一年两期的绿肥,每期作每公顷领取4.5万元,农民自行负担购买绿肥种子,并翻耕等费用;

新计划规范政府组成专案小组勘查,如确定属于不易复耕之农地,每年得给付两个期作每公顷3.4万元,即每年给付6.8万元,不需翻耕,减少农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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