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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洗衣精“螨”天乱喊成分不明谁来管?

综合资讯 作者:农讯网 阅读 0

文/上下游记者汪文豪、林慧贞整理

再过一个月就将迎接农历春节,许多家庭准备忙着大扫除,众多衣物更要特别清洗。但究竟使用何种清洁用品才能让人放心?

上下游新闻市集今年12月3日与主妇联盟环境保护基金会合作召开记者会,揭露“妙管家防螨抗敏洗衣精”宣称的防螨功能,竟来自添加含有杀虫剂百灭宁(Permethrin)成分的防螨剂,反而可能对肤质过敏者造成刺激。

无独有偶,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简称AFDA)12月中也指出许多市售宣称抗菌的洗手乳与沐浴乳添加三氯沙(Triclosan),未必真正能洗净脏污,反而可能造成某些细菌抗药性。而在这次上下游新闻市集检视市售部分品牌洗衣精,也含有三氯沙成分。

在广告行销的包装下,众多被赋予“抗菌”、“防螨”功能的清洁用品背后,竟是许多未知的化学物质被滥用到日常生活,对健康产生风险,对环境造成负担。

妙管家事件爆发后,经济部标准检验局表示,目前正在研拟是否将禁止添加农药与环境用药,纳入洗衣精CNS2477国家标准,但世界各国都没有相关资料,承办人员目前正提签呈上报,明年将会编列预算调查市售洗衣精成分,尤其以标榜抗菌防螨功能的优先,希望先厘清洗衣精里有什么成分,再送交技术委员会评估。

官员表示,检验需花费一段时间,但可依照〈商品标示法〉,先稽查标示不实的洗衣精。

然而,被揭露产品中含有杀虫剂百灭宁后,台湾妙管家接连开记者会与刊登报纸广告抨击主妇联盟环保基金会并扬言提告,企图合理化百灭宁添加于洗衣精的行为。

妙管家此举引发专业人士的质疑,为此上下游新闻市集专访曾任环保署毒物管理处科长、现为台北市立大学副教授、台湾环境有害生物管理协会理事长兼学术组长黄基森,谈百灭宁添加于洗衣精所可能带来的风险与问题,以及对“抗菌”、“防螨”洗衣精的管理,提供政策建议。

洗衣精宣称抗菌防螨 无法可管?

问:市面上洗衣精用宇琳琅满目,有的标榜抑菌,有的说防螨、杀螨,消费者该如何选购?防螨的作用机制为何?

黄基森(以下简称“黄”):业者只要宣称有“效果”都要提出科学证据。以防蚊液为例,已经有科学证据显示,防蚊液喷洒在皮肤时,蚊子闻到味道就会闪避。由于防蚊液作用在皮肤上,与人体产生接触,因此必须依〈药事法〉办理登记,只能在药局贩卖。如果防蚊液未接触人体,只喷洒居家环境,就必须依〈环境用药管理法〉,向环保署申请登记。

目前科学上并没有百灭宁添加在洗衣精可以防螨的相关研究和安全性评估。百灭宁常使用于织品前处理,例如进行野外工作调查时,会把蚊帐浸泡在含有百灭宁成分的药剂中,蚊子停在蚊帐,就会被药剂杀死或驱离。而含有百灭宁成分的药剂必须向环保署登记为环境用药,使用时必须用水稀释,并不能直接添加入洗衣精当中。

防治尘螨要对症下药 而非使用防螨洗衣精

宣称防螨的前提是必须有尘螨,就像没有头痛不会吃头痛药,没有胃痛不会吃胃药。业者将防螨剂直接放入洗衣精,会让没有尘螨的家庭也接触到药剂。百灭宁对婴幼儿皮肤刺激性很高,不能每天接触,尤其洗衣精添加百灭宁,洗衣后很容易残留衣物,更不适合用来洗涤内衣裤。

尘螨和头虱不一样,不是人体体外寄生虫,不会停留在我们的身上或衣服。尘螨的食物来自人类的头皮屑,因此预防尘螨的治本工作是好好清洁环境,或是在尘螨栖息的地方用药,才能够一举歼灭。

现在容易过敏的小朋友当中,有70%是对尘螨过敏、50%对蟑螂、40%对霉菌,因为不管是死的或活的尘螨、蟑螂,其排泄物都有一种特殊蛋白容易诱发过敏。因此业者看准家长担忧小孩子过敏的心态,才会推出防螨洗衣精。

但孩子过敏,应当先找医师诊断过敏源,就像生病应该经医生诊疗后对症下药,而政府也不应放任业者规避〈环境用药管理法〉,将百灭宁加入洗衣精宣称防螨功能,这样不对。

洗衣精业者常用特殊的形容词,譬如抑菌、抗菌,来规避相关法规的管制。事实上,无论业者用“防”、“抗”、“抑”等字眼防治细菌、尘螨或虫,作用机制就是killing(杀),功能就应该是药品,但市面上太多强调抗菌防螨的商品都规避药品相关法规管理。因此政府应该全面普查,从法制面和科学面,解决洗衣精添加抗菌剂或防螨剂的滥用问题。

开放洗衣精添加百灭宁 无疑掀开潘朵拉的盒子

问:使用百灭宁对健康、环境有何影响?

黄:百灭宁有两种,一种是“顺反异面构物比 40:60”,动物实验证实会致癌,已经是环保署公告禁用的环境用药,另一种“顺反异面构物比25:75”可以使用,但仍在监控中。这次妙管家被验出来的百灭宁不知道是哪一种,但都是行政院“环境贺尔蒙管制计划”里面禁用或监控的物质。但不管用哪一种百灭宁,添加在清洁剂中大量使用,都会影响环境。

百灭宁流布到水库或河川,会造成生物累积和生物放大效果,透过食物炼进到人体内累积在脂肪,长期可能引发癌症或降低生育率。

令人担心的是,目前饮用水水质标准,没有检测既存环境中的500种杀虫剂、农药,也没有百灭宁、有机磷和除虫菊类等项目,只检测DDT、γ-BHC、多氯联苯、戴奥辛与几种有机氯类。

至于农委会为何没有禁用百灭宁做农药?因为百灭宁喷到农田后,容易被阳光照射,土壤里还有微生物,从几小时到一、两天就分解掉了。

百灭宁属于除虫菊类杀虫剂,虽然口服毒性低、挥发毒性低,但是对皮肤毒性高,有刺激性,对过敏族群小朋友、怀孕妈妈是不好的。

假若以后开放百灭宁可以加到洗衣精里,万一环保署检验出饮用水有百灭宁,能叫洗衣精厂商不要加吗?如果把高风险的化学物质合法化在不该用的用途,将会牺牲两千三百万人的健康。

此外,我们没有总量管制的概念,就好比每一家工厂放流水都符合排放标准,但只有三家排放废水和总共有一万家排出废水,环境的承受力是不一样的。洗衣精也是,如果开放添加百灭宁,每一家洗衣服时都排出0.1ppm,3家就有0.3ppm,300家就300ppm,长期下来,环境能负荷吗?

环保署应负起责任

问:环保署主管环境卫生用药,但环保署认为百灭宁加到洗衣精里就变成商品,就归经济部标准检验局管理,究竟哪个单位该对此事负责?

黄:现在国家标准CNS 2477对洗衣精有订出规范,但对业者仅属于自愿性遵守,经济部标检局顶多只能用〈商品标示法〉检视业者有没有诚实标成分,但就算标示成分,民众也不知道百灭宁是什么。

我认为业者如果将防螨剂偷偷加在清洁剂里没有标示,违反〈商品标示法〉。但如果已经清楚写着产品具防螨、杀菌等功能,就应回归〈环境用药管理法〉管理。

目前台湾药品有四大类法规管理:〈环境用药管理法〉、〈药事法〉、〈动物用药品管理法〉和〈农药管理法〉,是按照用途来区分。产品宣称有疗效,都归卫福部管;产品宣称防螨、菌、虫、居家老鼠,就归环保署。

假设妙管家用的百灭宁是环保署核准的“顺反异面构物比25:75”种类,用在洗衣精里,就应属于居家环境卫生范围,根据〈环境用药管理法〉,应该向环保署去登记为环境用药。

但现在妙管家规避法律不必向环保署登记,那其他按规定向环保署办理登记、按规定进行与提供毒理试验报告的厂商怎么办?他们的登记成本比较高,售价本来也就比较高,面对妙管家的低价竞争,公平吗?

因此,若要解决妙管家在洗衣精内添加百灭宁的现象,甚至所有宣称抗菌防螨功能的洗衣精添加何种化学物质抗菌防螨,应由经济部标检局去全面检验洗衣精成分,最后移送环保署处理,因为环保署有〈毒性化学物质管理法〉,可以要求厂商登录化学物质,以进行评估与管理。若评估后不属于毒管法适用的范围,则该化学物质依目的用途,判断适用于何种法规。

像百灭宁不列入毒管法规范,直接依目的用途,分散在药品的四大法规管理即可。因此业者将抗菌、防螨成分添加至洗衣精,属于居家环境卫生的范畴,应该要受到〈环境用药管理法〉的规范,而不是现在无权责单位管理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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