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县卫生局公布第2波市售鱼油成分抽验结果,6成与标示不相符
彰化县卫生局今天公布第二波市售鱼油产品DHA和EPA含量抽验结果,有6成产品DHA、EPA含量未达外包装标所宣称之含量,含量最低者谨达标示值的20%。
卫生局说,本次抽验10件鱼油产品(其中1件为虾油)中仅有4件DHA和EPA含量有达到外包装标示宣称的含量,有3件仅有DHA或EPA含量有达宣称含量,余3件鱼油产品DHA和EPA含量介于标示值的20%-90%间(市售鱼油成分含量抽验结果,请点选这里)。
卫生局表示,EPA、DHA含量与标示值不符已涉及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28条之规定,依法可处以4万元以上至400万元以下罚锾,若涉及假冒搀伪者,依法可处新台币6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罚锾,上述产品均已移请所辖卫生局进行源头调查处办。
卫生局强调,此次抽验结果EPA、DHA含量未达标示值之产品,不乏高单价的鱼油产品,每瓶市售价格介于350~990元之间,换算成每粒价格为6.7~30元,显示价格高低与EPA或DHA含量多寡并无相关。
最后卫生局提醒,最好的鱼油来源还是摄食鲭鱼、鲔鱼、鲑鱼、沙丁鱼、秋刀鱼等天然食物,但如果是属于大型回游鱼类,因生物放大作用可能含较高之重金属量,民众仍要注意适当摄取,如需要补充鱼油产品时,应注意鱼油胶囊的EPA和DHA很容易因为光照、暴露于空气或是未低温冷藏而分解氧化,购买之产品应为避光容器包装,购买后记得保存于阴凉处,并在有效日期内食用完毕,以确保产品品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