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地上的森林随意砍该怎么管?
云林古坑樟湖生态国中小学附近的蛇皇宫森林已有60年历史,里头栖息著满坑满谷的萤火虫和白鼻心、鼬獾、食蟹獴等动物,上个月中却突遭滥伐,整片山头光秃秃,茂密森林顿时变成“萤火虫之墓”,震惊社会。开发业者不仅未拟具水土保持开发计划,就偷跑先砍伐,还砍掉未申请通过的国有地林木,最后依违反《水保法》开罚19万,以及窃占罪移送侦办。
遭滥伐的1.4公顷山坡地,有两块属于国产署,使用地类别是农牧用地,另一块为云林县府管辖,使用地类别是游憩用地,将来预计作为劳工育乐中心。从使用地类别来看,这块山坡地并没有编定为林业用地,所以即便上头林木遭滥垦滥伐,林务局管不着,无法拿《森林法》将承租土地的业者入罪。
林务局、环团:需检讨《区域计划法》
为了防止这类憾事再度发生,立委余宛如于昨日召开公听会,提出修改《森林法》,将“天然林”定义编入法条,余的天然林定义除了有原始林也包含次森林,也就是未经人为干扰、气候变迁等因素影响的“天然原始林”纳入保护外,曾遭砍伐利用或天灾影响,再经自然演替恢复成原始林状态的“次森林”也需纳入,未来经划设天然林的区域,限制砍伐且每5至10年需进行普查,并针对天然林设立专责复育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