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抽地下水冒充矿泉水20项产品疑似非法下架
高雄地检署于104年4月23日与卫生单位、环保单位及警方兵分七路搜索,查获位于高雄市大树区之埔里企业行,未申请水源供应许可,自行在地下工厂内凿井,并以违法抽取之地下水冒用其他水源供应许可证编号,以“来自中央山脉深层矿泉水”等字样出售图利,疑涉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15条第1项第7款搀伪或假冒。
本案依据高雄地检署发布之侦查资料,该业者坦承自100年间起,将部分合法购入之水与违法抽取之地下水混搀,再以每桶16或20升桶装贩售,初步清查该桶装水流向高雄、屏东客户多达2万间以上,经现场清查制售包装水共计20项。另高雄市政府卫生局已先行要求业者全面预防性下架,涉案产品品项及数量厘清中。
另食药署责成地方卫生局针对市售包装饮用水进行例行性稽查与抽验,自本年度3月1日至4月20日止共检验330件,微生物及重金属均符合规定。食药署将持续督导卫生局全面清查违规产品下游流向,将违规产品下架回收,依法严办不法业者,以维护消费大众食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