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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40%粮食自给率,国土计划草案农地列74─81万公顷地方反弹要求自行划设

综合资讯 作者:农讯网 阅读 0

为达到台湾粮食自给率40%的国家目标,营建署城乡发展分署表示,全国应维持农地资源总量74万公顷至81万公顷,全国国土计划草案公布全国各县市应维持的农地总量面积,引发屏东、嘉义、云林等农业县首长反弹,屏东县长潘孟安抱怨“为何屏东县只能做粮仓?”更有农业县立委抱怨“像被判了无期徒刑”。

地方政界反弹声大,全国国土计划草案有意将农地总量订定下放至地方政府,交由各地方政府盘查各县市农地总量,则引起外界质疑,中科污染搜查线秘书长徐宛铃表示,各地方政府都把农地视为“都市产业发展储备地”,有可能把农地划为管制较松的农业发展区第三类,专案小组委员赖宗裕也质疑,现在订出全国农地资源总量要达到74-81万公顷,“如果放任地方弹性发挥,那达不到怎么办?十年后再来修国土计划法吗?”

立法院通过的《国土计划法》将国土划分为“国土保育地区”、“农业发展地区”、“城乡发展地区”、“海洋资源地区”四大分区。在“农业发展地区”部分,全国国土计划草案又进一步细分为五类,农一、二、三、四、五,分别容纳优良农地、遭污染农地、坡地、农村地区和都市内农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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