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要闻

陈金德专访01:打脸农委会,农舍“临路临侧”非法律,农民不需遵守

2018-01-09 10:50 来源:Nongxun.net 作者:Nongxun

前言:宜兰代理县长陈金德就任不到满月,即在宜兰掀起狂潮。前任县长为遏止农地炒作,规定农舍兴建需“临侧临路”该项政策已被农委会纳入全国规范,同时针对农地非农用的违规地主,加课地价税与房屋税。陈上任后立即翻案,包含加课房屋税退回地主、主张农舍临路临侧是“违法违宪”将另定法规,引发外界评论,宜兰将重起农地炒作狂澜。

《上下游》于11月23日专访陈金德,针对上述议题提出看法。以下文字与影音内容为陈金德口述,上下游编辑室摘要整理。外界对陈金德说法的回应,请点选这里。

农舍是农地上的房子,不是农民的房子

农发条例89年修正之前,农地的买卖移转只限于自耕农,89年修法后,自然人(不具农民身份)可以购买农地。到底是要确保粮食安全维护农地,还是避免参加WTO农村会破产,让农民有翻身的机会?这两派有非常激烈的辩论,后来立法院就通过修农发条例,让农地可以给自然人购买,当时彭作奎(农委会主委)就辞职,今天对农地的辩论,当时都辩论过了。

农发条例修正之后,农地本来就可以盖房子,所以农舍比较正确的定义,是农地上面的房子,是“农地上的农舍”,而不是“农民的农舍”,他是“土地上面的房子”,不限定说“农民的房子”。

内政部并未要求农舍需“矩形配置”,农委会暗度陈仓

按照法律,农发条例的第18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地方机关、地方主管机关,要来核定农民盖农舍的时候,有两个原则,第一个原则就是不影响农业生产环境,第二个就是不影响农村发展,那么地方主管机关在不违反这两个原则的之下,来核定这个农舍。

这第一个核定主管机关是地方政府。第二个他授权内政部,内政部再会同农委会,去制定一个“农业用地兴建农舍办法”,规定了一些兴建农舍的资格,比方说要取得农地至少两年以上,取得一些证明说确实有做农用,根据这些条件你就可以去建农舍。

到了民国104年,宜兰县府订了一个“宜兰县农业用地兴建的审查办法”,规定要先建农舍的时候,必须要“临界线临路”,然后要“矩形配置”,后来中央也根据宜兰县的作法做了修正,内政部修改“农业用地新建农舍办法”,授权农委会制订关于农业经营计划书的格式,申请人必须依照农委会的格式填写后,送请地方政府审查。

那你看农委会他根据授权订了什么格式?他订了格式叫做经营计划书的四点二号,他本来讲“农业用地”的配置,他(农委会)偷偷地改成“农舍配置”,这两个差在哪里?“农业用地”指的是百分之百这块地,那农委会把他讲的是“农舍用地”的配置,这个就是把范围缩小在农舍,但是内政部并没有授权要求农民一定要矩形配置,配置在临界线临界道路,事实上都没有。

然后,农委会就发函给各县市政府,“请贵府依辖内农业生产自治法规个案情形审查参考”,那就是说农委会发给各县市政府的这个东西,只是给你参考。但是这个现在执行起来,变成唯一的依据,不遵守不行?

农舍临路临侧违法违宪

我为什么会说他(农舍需临路临侧)是违法违宪呢?如果这个东西是有拘束力,是强制的,那我认为他是违反宪法所保障的人民的财产权的保障,非依法律不能去剥夺侵犯,那这块地是农民的,是他的财产权的处分,除非你在“农发条例”里规定。

那为什么不在农发条例订呢?因为农发条例是法律,法律是立法院通过总统公布,立法院不可能通过“限制农民盖农舍盖在边边角角”的这样的规定。

陈金德专访02:农舍位置掐死农村发展,谁有权利要农民种田,让台北人来看田园风光?

陈金德专访03:台北拆百分之一的违建,我宜兰就拆违规给你们看

陈金德为农舍炮打中央,陈吉仲:造成农地破损就是违法,彭作奎重批不可思议

【图表分析】陈金德欲强硬修法,宜兰将重返农地狂飙年代?

陈登钦/那些我们奋战的宜兰价值,那些让我们伤痕累累,站稳不易的一小步!

陈碧源/农地改革不能回头,呼吁陈县长,请让宜兰走出自己的光荣路!

宜兰田中央│张良一 摄影专题

声明: 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如系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 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即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邮箱:mail@nongxun.com

为您推荐

今日要闻

园艺知识

种植技术

养殖技巧

化肥技术

农药施肥

花百科

兰花

瓜果种植

花木种植

粮油种植

食用菌栽培

蔬菜种植

药材种植

锦鲤

综合农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