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粉标示7月上路,业者改“炊粉”因应
米粉标示7月上路,业者改“炊粉”因应
卫福部去年11月底公布米粉标示草案,含米量50%以上才能称为米粉或调合米粉,新法今年7月1日上路,不过大部分业者还没换好包装,有些只在背后营养标示写“调合米粉”,部分则改称米粉的传统说法“炊粉”,卫福部表示,从草案来看,写“炊粉”并不违法,但《食安法》也载明“不能误导消费者”,米粉业者要明确说出炊粉和米粉不同之处,卫福部会以整体包装来判断是否有误导之嫌,违者可罚20~400万。
大多业者仍未改包装
去年1月,上下游新闻市集揭发市面上九成以上米粉,大量用玉米淀粉混充,含米量不到一半,在立法委员监督下,卫福部去年11月底公布〈市售包装米粉丝产品标示规定〉,含米量百分之百,品名才能写纯米米粉,50%以上称为调合米粉丝,而且“调合”字体必须一样大,若连一半都不到,就不能出现“米粉”二字。另外还需标示含米量,字体不得小于4釐米。
新草案去年7月30日预告,本来预定实施日期是2015年,不过去年食安问题严重,在立委要求下,生效日期提前到今年7月1日。
不过卫福部食品组科长杨怡真表示,7月1日是指制造日期,若业者是在7月1日前制造、未改标示则不会受罚,“一般食品都有保存期限,应不至于放太久,食品标示只是资讯揭露,不是安全问题,应该还好。”
距离新草案仅剩一个多月,但上下游实际走访卖场,包含知名的龙口米粉、虎牌米粉,大部分业者仍未改标示,龙口、农耕牌、义峰等业者,在背面营养标示的品名上写“调合米粉”,有些业者仅更动主原料标示顺序,将玉米淀粉放在米前面,也有业者完全没改。
